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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行政学院)是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培训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全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名。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3人,博士研究生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表现较好。

3.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历学位,海外博士学历学位需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或者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要求具体见附件,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应聘人员于2022年3月5日-3月15日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86961497@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13477072191 郝老师 18971626620

(二)面试

面试分为三个部分:专题试讲、科研能力展示和答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题试讲评分占综合成绩的40%,科研能力展示评分占综合成绩的30%,答辩评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专题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素质;科研能力展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与科研业绩水平;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反应能力及发展潜质等。

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在8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行政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落实编制、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相关待遇

具有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后不设试用期,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如果原聘任岗位高于七级,可参加我校岗位竞聘后再聘任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并取得党校系列中级职称后聘专业技术职务九级

附件:

1:2022年招聘计划一览表

2: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科研成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