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虽然不是连环杀人\多重谋杀案\大屠杀案
但是恶心程度比上面的那三件猛那么一丢丢,绝对重口味,不适应的慎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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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曾经被改编为B级片《人肉天妇罗》 网上还有资源,不过口味更重,也是本人的童年阴影之一,图我就不截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而且凶手是少有的女性凶手,而且这个凶手,是我看过的香港女性犯案的历史中最凶残,最恶毒的,以往的的女凶手动机,都不像一般的男凶手,通常是各有苦衷,或者是走投无路,或者精神出现了问题,或者丈夫出轨,男友背叛,家人虐待,一时情急之下做出来,只有这一个女凶手是不一样的。完全冷血残忍,满口谎言, 毫无悔过之意。

此案有两种版本,一种是凶手把死者尸体分尸后做成烧腊出售,一种是死者把尸体分尸焚烧后弃置在郊外。个人偏向第二种版本,因为第二种版本我听过亲身办案警员亲口讲的破案经过,所以这个案子我会以第二种版本的视觉去说的。

先大概说一说案情简介:

1993年7月上旬某一天,味记烧腊店的店主罗福成收到他33岁的妻子(死者钟彩娟)一封信,信中表示她已经知道了他和阿娥(凶手钱燕荷)的不正常男女关系,她无法接受,决定离家出走。但蹊跷的是,这封信的字迹不是钟彩娟的,于是她丈夫感到事情有古怪,立刻报警求助。

警察梳理了男店主和情妇钱燕荷的关系,以及证实了字迹的确是被冒充后,也觉得事件有可疑,于是开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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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年轻的店主和钱燕荷是在拜神的时候认识的,虽然钱比罗福成大了14岁,但是由于她身材苗条长的显年轻,风韵犹存,更重要的是她温柔勤快,还懂得做美味的烧腊和斋菜,还会拉拢生意,于是这对狗男女就一拍即合看上了眼,后来竟然还生了一个儿子。

并且把分店交给了钱燕荷打理,让她做了店长。

钱燕荷负责宝湖花园街市的店,就住在宝湖花园B座16楼B5单位,这样一边一个倒也保持平衡,罗福成坐享齐人之福,几年下来妻子都不知道有二奶,甚至和钱燕荷成了好朋友 ,大家其乐融融。

当年4月的一天,钟彩娟店里的炉具有了问题,需要修理,于是她就到宝湖花园店里去,准备借点工具和零件。虽然大家都是一家店,但她们互相很少走动,因为两个店都很忙而且分店每月及时交钱,中间全是老公罗福成在沟通。

钟彩娟一进宝湖花园的味记就大声叫道:“家姐啊,你忙不忙啊?”钱燕荷一看是钟彩娟,很诧异:“彩娟啊,你怎么来了?”

“今日好倒霉,店里的炉具用的太久,烤箱坏了不能用,我向来跟你借炉丝,回去修理。”钟彩娟回答。

钱燕荷虽然很少见罗福成的原配妻子,但是一想到自己和罗福成有了儿子,但自己是二奶没有名分,心里还是有些嫉妒和不舒服,于是话语带刺:“不好意思,你要修理就找人修,我的烤箱也想换了,你再去买新的吧。”

钟彩娟有些不高兴:“我说家姐啊,大家一家店,不分你的我的,怎么这么说啊?”

钱燕荷有了反应:“不分你的我的?我每月交数,你都没有讲不分你的我的啊?再说我整天辛苦工作,我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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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板,我说什么就是什么!”钟彩娟也来了脾气,不再客气。

钱燕荷情急之下抱怨起来:“我不管你怎样,我也是老板,这个店我也要有一份,如今我和罗福成已经多年,而且有了儿子,我不要做‘老二’,我要当老板娘!”

“你说什么?”当时钟彩娟生气起来:“你和罗福成有关系?还有儿子?”

“怎么样啊,都已经好多年了,你自己看着办吧?”钱燕荷干脆摊牌了。钟彩娟一怒之下大骂钱燕荷,修炉具的事也不管了:“你这个狐狸精,勾引我老公,我跟你完!”

说完愤怒的离开了店里,再没联系过钱燕荷,回家骂了罗福成,可是男人已经这样,也没有办法,还有继续做生意,但是两个女人的关系从此不和,埋下了隐患。

当年的烧腊店

了解事情经过后,警方就把钱燕荷带到警局协助调查,然而她拒不合作,不是一言不发就是顾左右而言他,装病装死。警方无计可施,只好到了她所在的单位继续调查

一进去果然有大发现

他们一进到现场,就闻到一股浓烈的焦糊味,有经验的警员闻出来不是普通失火的气味,而是脂肪燃烧出来发出来的味道。

而在浴室位置,浴缸上方的天花板已经完全被熏黑,可见这里是很可能就是焚尸现场。

警员立刻请来水工来帮忙拆开下水道和管道检查有没有碎尸,然而除了头发一无所获

图为案发单位

突然,钱燕荷的10岁的孙女突然一语惊人:阿SIR你们不用找了,我知道你们要找的东西在哪里。

警员们大惊,告诉小女孩不要说谎,要说实话,小女孩很肯定地说有一天她外婆带着她到马鞍山金山郊野公园扔了几袋可疑的肉块。

于是警察连夜赶往现场,经过不懈搜索终于在水边山坡下发现了一袋尸块,里面有一个没有四肢的躯体。第二天上午,经过更仔细的搜索,在岸边还发现了一个被烧过的头颅和一袋用胶袋装着的人体内脏。

至此证据确凿,钱燕荷终于承认了就是她杀死了情夫的发妻钟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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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当年抛尸地点,经调查,死者的四肢和部分的内脏已经找不到了,估计是抛尸的时候滚进水塘里找不到了,并不是传闻中的用来做了烧腊销售。当时死者脸上的油烫伤的伤痕经调查为她在烧腊店煮菜的不慎灼伤。

图很模糊,看得出身材是挺苗条,脸那么恐怖是因为当时她的脸是烧伤了,找不到她毁容前的照片了。

案发经过是这样的:

在93年3月的时候,罗福成和凶手的关系恶化,罗福成不仅不让凶手做分店店长,还终止的分店的烧腊牌照,让凶手在分店经验出现了困境。凶手钱燕荷认为是死者对情夫吹了枕边风所致,于是在1993年7月,她约上死者到其宝湖花园的住所,向其借1万元用来续烧腊牌和交租。

但是面对凶手这个小三狐狸精,死者愤恨不已,当然不愿意答应,于是两人发生了激烈争执和肢体冲突,在期间凶手钱燕荷用她儿子的襁褓背带勒死了钟彩娟,并且冷静下来后,将尸体放在浴缸里将尸体分解后,点上酒精和元宝蜡烛等用品,点火烧尸。

在此期间,凶手的孙女刚好敲门进屋,于是她将尸体处理后让孙女帮忙把尸块一起拿到公园抛弃。

为什么说这个凶手完全没有悔过之意呢,是因为她在庭上百般抵赖,谎话百出,不停地说自己不易,而死者是多么蛮横无理(明明你才是小三好吗),情夫又是如何负心薄幸始乱终弃,脸皮厚得法官都看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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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惊人的一个小背景,凶手的孙女为什么会和死者同住,是因为其年仅17岁(结婚时未满14)的女儿和其丈夫因为家庭矛盾,合谋把自己的家公和婆婆砍成一死一重伤,最后因为其未满18岁获得轻判,所以反社会基因不能不说可能有遗传

最后说说结果,我自己看见都无法理解,犯了如此重大案件,这个残忍的凶手居然只以误杀罪被判6年监禁,现在也早已出狱了。

可怜年轻的死者遗下一双年幼的儿女,还有伤心的老父亲,而驰名的烧腊店,和死者帮父亲经营的菜摊也已经相继倒闭。

南大碎尸案已过22年,至今线索寥寥,难以突破!2016年1月20日,20年追诉期过后,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记得2016年1月19日这天,作者“老南京”说了:因为2016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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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专业人士时获知,尽管的确有“20年追诉期”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但对“南大碎尸案”并不适用。

对此,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南师大法学院有关专家表示,追诉时效是指按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具体来说,当前刑法对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具体到南大碎尸案,杀人凶手如无特殊情况,肯定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如果此案没人知道,公安机关也没立案,那么超过20年,的确就超过了刑法的追诉时效,凶手可以理所当然的逍遥法外。

但是,江苏省公安厅有关人士指出,用老百姓的话说,一起命案发生后,杀人凶手将尸体隐匿,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有凶案的发生,因而没立案,这种情形才适用20年追诉时效。南大碎尸案是这些年来影响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机关当时就已立案侦查,虽然20年过去了案件也没有侦破,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如果公安机关有了新的线索,即便是该案已经过去30年、50年,抓到凶手后也必须将其绳之以法。

“对于公安、检察、国安等国家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线索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后凶手逃脱的,并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凶手即便藏得再久,只要被抓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这是一个常识。很明显,南大碎尸案不适用刑法设定的20年追诉时效,即使40年后查到凶手,一样要将其绳之以法。”

案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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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9日,一个清扫大街的老太太,清早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于是报报了案。之后,警察在水佐岗、小粉桥等地发现了尸体的另外部分,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这就是南大碎尸案。

这个事件出来之后,人心惶惶。南大的女生吓得晚上都不敢出门;而去检索南京当地媒体12年前的报道,对这个碎尸案最常见的描述是“南京闹市区多处发现有整包的人体尸块,共约上千块,内脏和头颅被煮过”。

直到现在,南大碎尸案仍未侦破。

被害人叫刁爱青,生于1976年3月,1995年9月19岁的刁爱青到南京大学读专科,就读于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住在南园老四舍(不是现在的四舍,而是五舍对面的宿舍,现已拆除)——四舍属于成教生住所,管理混乱,往来人员复杂。

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在傍晚吃完晚饭出走,当年春节很晚,所以当时死者尚未放寒假;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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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爱青床上的被子1月10清晨是叠好的,但是晚上被铺平了,似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南大旁边的青岛路;死者身穿红色外套。

案发后,南京市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

2008年7月1日,一位当年参与侦查南大碎尸案的警官,虽然已经过去12年,但他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 该资深警官表示凶手确实很残忍,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他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由于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际并不广泛,而且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这给警方的调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网络时代,疑云纷纷

直到2008年,几篇与本案相关的,极具恐怖、悬疑色彩的网帖以及若干小说在网上扎堆出现。迅速让南大碎尸案在不温不火的12年后成为几乎全民性热点话题,恐怖、凶杀、碎尸、内幕,各种稀奇古怪的观点和论调在街头巷尾流传开,连正规媒体也开始报道这件尘封已久的案件。

1998年,一位名叫王大进的职业作家以南大碎尸案为灵感,在双月刊杂志《收获》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短篇小说,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描写了一起女大学生碎尸案。这是现在可以考证到的,最早把南大案艺术化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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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1日,一位网名为“十六茶”的网友发表了名为《96南大碎尸案》的帖子,这是现在可以考证到的,有关“1.19”案详细信息在网络上的第一次披露,由于年代久远,此帖的原文,及最初发帖地址已不可考,但是可以确定,之后网络上流传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很多细节描写即出自此贴,包括那著名的几段话:“死者头颅及内脏被煮过”、“尸体被切割成数千块”、“肠子被整齐叠放”等,这些信息后来被众多关于此案的文章所引用。

2008年5月28日,在百度贴吧,突然有人建立了“刁爱青”吧,并留下了“刁爱青,真的好想你,希望你过的很好”的第一条帖子,随后消失,留贴的ID是60.211.8.*

这一条帖子后来曾被网友广泛的怀疑是凶手耐不住良心的谴责,出面的忏悔,而实际情况是,当时全国上下正在忙于汶川地震的救援赈灾活动中,此贴并未受到关注,直到一个名叫“黑弥撒”的网名发帖为止。“黑弥撒”首先声称,他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

但2016年至今,此案依然毫无进展,已成悬案。

案件为何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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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杀人过程,是处理尸体的极端手法及多次抛尸闹市区的大胆猖狂,令人发指!是主流媒体、网络舆论及相关小说艺术加工为本案件蒙上的那层阴谋诡异、凶残惊悚的面纱!是已过二十二年悬案未破,几乎所有人似乎永远也触及不到的真相寻找!消失在青岛路的刁爱青那晚到底去了哪里?

案件发生于1996年1月19日,又称南大“1.19”碎尸案,大多人都听说过此案,案发当年过年较晚,南大学生还未放假,刁爱青于1996年1月10日晚离校,之后9天,再无音讯,1月18日,南京城普降暴雪,1月19日清晨,南大南边,靠近南京市中心新街口的一条小巷里,一位清洁工在垃圾桶里拾到一包由黑塑料袋包裹的碎肉块,当时她认为是猪肉,遂带回家清洗,结果在袋内发现3根手指状物,当即报警,警方对该区域进行细致排查,发现若干袋/包尸块,并确认尸体的身份就是南大学生刁爱青。

随后警方以南大为中心,对可能怀疑的作案地点和作案人群进行了详细排查,并在社会上广泛收取信息,但是至始至终并未找到案发第一地点,即杀人或者碎尸地点,掌握的嫌疑人也逐一排除嫌疑。

受害者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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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爱青身高在165公分-170公分之间,中等身材,短发,微微有些近视,嘴角右上方有颗痣,体重不会超过50KG。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性格较内向强势,认识人不多,社交圈不复杂,爱好看书。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3天,这天刁参加同在南京上大学的姜堰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南周报道时给出的化名是潘秀丽,与刁爱青是94年高中同学,同年高考考入南航,当时是大二上学期)。按照潘的回忆,当晚,刁并未回校,而是与潘同住,次日返校。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1天,根据天涯网友“韦光鹏”这些年走访刁生前好友得出的消息,当日,刁当天并未上课,而是出去玩了一整天,很晚才回来,据刁称是和家里来的老乡玩。

1996年1月10日,星期三,关于刁爱青上午的情况不清楚,中午,刁回到了宿舍,下午室友去上课时刁“因身体不舒服”,并未去上课,随后无信息显示刁的动向,至傍晚,根据统一的描述是,刁吃完晚饭即离开宿舍,最后在学校附近的青岛路消失。

推理:

猜测一:凶手是学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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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1000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刁生前居住的宿舍楼

猜测二:音乐是凶手和死者的沟通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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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帖子的核心之处还不在于此。因为在“黑弥撒”看来,对于这个内向的受害女生来说,要想认识凶手,并放下戒心和凶手单独接触,需要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他们的共同爱好。

那么,这个让他们能够沟通的“媒介”是什么呢?“黑弥撒”想到了打口碟。这种以废塑料名义被进口到国内的国外正版碟因为上面被打了个口子而得名。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等音乐。

“黑弥撒”就从这种极端音乐入手,描述了死者和凶手相识的过程:

“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
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猜测三:杀人动机源于凶手的心理阴影?

如此浪漫的相遇怎么会换来一场悲剧?“黑弥撒”也给予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

“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能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于是,在“黑弥撒”的设想中,凶手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最后,“黑弥撒”还对凶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番描述:“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他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原文的用词、某些语言细节和写作历程进行分析,强烈暗示黑弥撒与案情有关。并声称: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

关于网友对“黑弥撒”本人身份的质疑,最后由南京警方介入,确定了的身份:其父是参与过案件调查的警察,其本人是重金属音乐爱好者,且对此案感兴趣,于是写下了这篇揣测凶手的帖子,案发时不具备作案年龄。

2008年7月4日,名叫“悼红轩主人”的山东网友,与一名记者自发前往刁爱青的老家江苏姜堰,采访刁的父亲,获得很多第一手资料,不过因为他们二人冒充是“南京市公安局”身份采访,被刁爱青的姐夫发现问题并报警,当地警方把他们以凶案嫌疑人的身份带走问话并采集血样后释放。在7月13日,“悼红轩主人”把采访资料汇总成《关于南大碎尸案的终极猜想》并发表,声称:“很多的”本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医生,甚至不排除是凶手的可能。

悼红轩主人在文章中,“很多的”这个人在自己的文章里面显示出来他和一个备受关注的ID:“WCAT666”亦有一定的联系。理由就是两人都各自在文章中提及“雪菜肉丝面”:

“很多的”文章中说:

“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

最让人暴寒的是,WCAT666在文章中也提到了“雪菜肉丝面”,WCAT666说:

“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完)吗?”

悼红轩主人依此推论:1、“很多的”和“WCAT666”是同一人注册了不同的ID;

2、“很多的”和“WCAT666”相互认识,有着共同的爱好,甚至共同的秘密;

3、纯粹的巧合;

4、均为南京人。

而在悼红轩主人看来,“WCAT666”对杀人动机的描述让人惊叹: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悼红轩主人还注意到一个ID为“爱金属DE女孩”在此帖回复中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说明这个爱金属的女孩知道内幕。而喜欢重金属正是作者黑弥撒说过的“重金属音乐”。悼红轩主人因此说:这巧合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悼红轩主人本人则在其博客中描述一个作家身份的凶手强奸了崇拜他的刁爱青并将其残忍碎尸的过程。这篇博文甚至指出,王大进很可能就是知情人。王大进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本人承认是借此案为灵感创作小说。

猜测四:非主流推测,女凶父帮?

从“和潘同住,次日返校”推测刁对同性朋友戒心不是很强,不怎么避讳,可能类似同住事情发生次数并不少,而1月9日翘课出去玩了一整天以及10日下午无信息显示刁的动向,这两天猜测均把矛头指向老乡,什么样子的老乡,是男是女,没人知道,不过据称刁爱青并无恋爱经历,爱看琼瑶小说,那方面比较单纯,很多人猜测老乡是男的。

在2008年,一位名叫徐嘉(家)亮的南京人,曾向警方提供过一条线索,案发徐是南京一名联防队员,据他个人回忆在刁爱青失踪时间,他曾在南京古林公园(后来的一处弃尸地附近)发现两个“可疑的姜堰人士”,携带有类似“后来发现的用来盛放尸块”的拎包,徐也把这个线索公布在网上,于是引来除了“变态杀人说”、“作家杀人说”、“内幕真相说”、“同学团伙杀人说”之后的又一种说法——“姜堰老乡杀人说”。可这线索距案发已过去8年了!

这个老乡有点神秘,但不能确定就是凶手!考虑抛尸的手段,及获取刁爱青的信任程度,我更相信刁爱青最后见面很大可能是名女性,一个二十岁多点,看起来面善,比较喜欢看书,看起来基本没有攻击力的女性!是不是那个老乡我不确定!可能你会觉得我胡说八道吧。

考虑到南京警方大力搜查未找到凶杀分尸现场,以及青岛路的消失继而一无所获,我有理由相信这是个让刁爱青信任得可以坐在自行车后座,大晚上到她家的人,她家在哪儿,不知道,反正极大可能不在南大附近警察着力搜索的那片范围内!她是男的?可能我片面,我不相信96年来自农村的刁爱青有这样的开放,我更不相信南京警方极力排查社会各阶层大量男性,却连嫌疑都锁定不了他身上,也只有这样的一个女性,这样看起来最不可能的女性,是一切的开端,一切的结束!她可能是凶手,极有可能是抛尸者,但如果以女性为前提,她不可能是处理尸体的人!那个处理尸体的人又是谁呢?

尸体及抛尸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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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头和四肢被较为锋利的刀很顺利的斩下,骨架在关节处被下刀斩断,然后骨肉分离,骨头和肉被分开包装丢弃。

2、内脏(包括子宫等)完整没有遗失,头颅与部分内脏有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呈现被煮过的状态。

3、从骨头上取下的肉,被细致的切割成零碎的块状(不是片状)大约2000多块左右。部分被煮过,也可能都被煮过。

4、肉块与骨头有规律的被放置在包里,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有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5、(无法确定)2008年在肉内检测到木屑和猪肉成分

地点1是距离新街口最近的地点,最有可能是第一发现点,即那位清洁工发现的带有三根手指状物尸块包的地方;地点2是广为流传的华侨路,那里在96年时是块工地;地点3没有确切佐证消息,但是有当事人回忆“有尸块被抛洒在校门对面的栏杆上”;地点4可以确定,首先此处发现了弃尸时最具标志性的两个手提包,其次,在网友“潜水啊潜水多年”回忆贴里,提到了宿舍区小侧门,即是此处。地点5也在上贴中被回忆;地点6没有确切消息;地点7就是头颅发现地;地点8是受害人刁爱青外套发现地;另外根据当时亲历者(主要是南大当时的学生)的零散回忆,可能还有少量尸块被零散抛弃在南大附近的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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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A为最初发现尸体的地方,也是各种新闻里提及的“南京靠近新街口处发现整包尸块”;B为南大附近的弃尸点,数量最多;C为头颅及刁爱青外套发现地,距离A、B两处密集抛尸地较远。在B、C之间,尤其是环绕B的区域可能会有一些零散的少量的弃尸点,这里因为无法确定具体位置,本喵并未表明。由上图可知,A、B两区域直线距离约1公里,B、C两区域直线距离约2公里,A、C两区域直线距离约3公里

“第一件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来时灰黑色旅行包;第二件是草绿色帆布旅行包,上面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样,背面不详......第三件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类型款式不详,据知情人称装着骨头,第四件是一条印花床单,被撕成两半,用来包裹尸块用的,分别包着头颅内脏和满是鲜血的衣物,是在一个小区垃圾堆里发现的,警察后来大规模搜查该小区却一无所获,令人不解。最后一件是刁爱青的衣服,大红色有黑色配边的衣服,也是用来包裹尸块的,在一个下水道出水口发现,衣服勾住了长方形井盖,警方仔细搜查地面的时候发现的。”据称当时警方收集到的血手印和可能的指纹,就来自于水佐岗弃尸地的床单或者衣服上。

推理:

理性来看,碎尸切块是方便运输,那时交通不便碎尸案件不在少数,煮熟则是减少尸块水分、减小重量、防腐及消除异味,分多次抛撒、则是均摊分量,减少重量。为何切成两千多块?极有可能是凶手现有交通工具不利于搬挪重物,所处环境不易于携带显眼有歧义的物品,不得以而为之。

多地点抛撒无异于增大发现尸块的可能性,与处理尸体者的手段有些不符,可能只有一辆自行车,限于交通工具的承载力,或许还有可能是抛尸者的某种思维作祟!处理尸体者心理素质极高,对内脏处理也比较适应,可能从事过牲畜屠宰加工等工作或掌握这项技能,先说一句这个人极可能是那位女性的父亲,他在此案中很可能担任一个隐者的角色,他从离案发处很远的地方来,第一天来之后便一直待在屋子里处理尸体,在抛尸完成之后又悄无声息离开这个城市!就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他狡猾聪明!无意或是有意用自己男性特征留下线索为女儿脱罪!从南京警方对男性嫌犯重视度之高,可以看出现有的线索几乎都指向凶手极其可能是名男性!

从抛尸次数及地点来看,猜测某段时间抛尸极可能是这名女性,对南大及附近比较熟悉,茅小喵的图标标注是从18号夜间开始,我表示怀疑,为什么不可能是从17号开始?大多集中在18号?因为重量这点让我很疑惑,如果有足够的承载力,为什么要放这么多黑塑料袋?没有麻袋或者稍大点的袋子吗?为什么不跑到河边?为什么不掩埋?是条件制约,还是有意为之?我觉得应该是没有掩埋用的工具,如果有,大多男性思维是掩埋,因为男性对力量的自信,分少数地点进行掩埋是大多数的做法,而大多女性侥幸心理是直接丢弃,且对力量不自信,不会一次性携带很多,而且你会相信一个骑着女性自行车的二十岁年轻女性丢弃的黑色塑料袋,里面不是垃圾会是人的碎肉吗?从偶尔会洒出的碎块,我感觉这个抛尸者那时心理并不镇定!她在恐惧!心慌!歇斯底里!

1月10日至18日九天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九天,这个才是重点!

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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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晚,刁爱青坐着该女性的自行车来到该女性家中,当晚有没有受到伤害不知,10号和11号之间可能双方在屋里发生冲突,刁爱青失手被该女性砸晕,导致昏迷,昏迷时间持续1到3天,一直未醒,该女性心慌害怕,电话联系不在南京的父亲,说有急事需要赶过去,13号或14号该父亲赶来,刁爱青一直昏迷未醒,15号左右,刁爱青因救护不及时死亡,也可能是怕担责任两人中一人将其窒息杀害,随后其父让女儿离开,可能约定两到三天的期限再碰面,女儿可能住旅馆或别处,总之这个父亲通过自己的屠宰加工这项技能,一个人在自己女儿租住的房子内残忍且细心的完成了碎尸这个骇人的工作,考虑到没有好的交通工具,以及女儿的体力和心理承受力将其分成多份,包好!于17号或18号和女儿碰面,其父不熟悉南京环境,由女儿负责抛尸,而其父继续处理屋里的痕迹,于抛尸完成后的19号或者20号悄无声息的离开,该女性也可能以回家过节或身体不适为理由,请假离开,因为是女性,单位并没有对其产生怀疑,也有可能她本身就是自由工作者,总之她也离开了,其后与其父约定保守秘密,也有可能两人互相开导,约束,导致已过二十二年依然未露出任何迹象。

其父性格冷静谨慎且大胆,在床单位置可能有意无意留下指纹手印,当时警察大量排查男性很可能是依据指纹手印,可能还预留了别的男性特征,在碎肉中有意无意加入少量猪肉,也可能是引导警察向男性屠夫这边侦查,忽略自己的女儿,他大多时候就在这个屋子里,少有人知,与外界几乎没有联系,如同空气,但他完成了本案最骇人的事情!也将本案引上了诡异悬案!

以上除线索之外,仅是建立在公开线索上的推理猜测,案件是个案而非连环案,我更相信凶手是普通人,她可能想永远忘掉这件事!但她永远也不会主动讲出,她就是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她的父亲可能更加冷血吧!

详细的案件线索请自行搜索网友“茅小喵”《十八年后的再回首------96年南大“1.19”碎尸案的记录、释疑与分析》。

片尾引用我看到的很有感触的一篇报道的结尾:

对刁爱青的死,同学吴晓洁感觉自己积累了12年的困惑,依旧没有消解,她希望网络的关注能给悬案带来新的破案机会,又担心一些过于荒诞的说法,会让她这个老同学刁爱青“以另一种方式又一次在网络上惨遭杀害。”
刁爱青的姐姐和姐夫不愿谈及妹妹的案子,他们担心现实的生活会被打扰。
但这些网络上的纷扰对父亲刁广明来说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孤身骑着车子行在乡间小路时,他总会习惯性地回头看看后座,这才发现早已没了女儿。
原本性格开朗的刁爱青的母亲变得寡言少语,在柴油机配件厂机械地重复着手中活计的时候,她会想起来与女儿的一次对话。
“爱青,你的耳朵后边怎么也有一颗痣?”
“以后失踪了,你好找我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