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释:南子要求与夫子会面,夫子不得已去见了,子路很不高兴。夫子赌咒说:要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老天罚我,老天罚我!

  • 南子, 春秋时宋国公主 ,后嫁卫灵公为夫人。
  • 矢:弓射之箭;比喻语言意识的目标性,发誓之意;矢,箭也。——《广雅》

论:道德是自我意识逻辑对世界秩序的解读,是以自我存在对世界存在的合理性进行规范。道德观严谨者,对于社会的状态是不适的,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道德观可体现人格的高尚,却不是可定义的具体的存在。在这之外还仁的奥义,"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子路仅做到了大多数人的理解,"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很多时候能做到"恶不仁",就足够优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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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即过蒲。月余,反乎卫,主蘧伯玉家。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珮玉声璆然。孔子曰:"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孔子矢之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史记·孔子世家》

夫子去国,周游天下,以为在卫国能实现一定的理想,卫灵公却也是个买椟之人。去卫而走,适陈非难,退不得近,折而复返。应是在这错落的间歇中卫灵公娶了南子,南子为宋国公主,诸侯之家,持礼为欲,女之为容,美之为色,一定程度上也是难免,想必卫灵公在迎娶南子之前也是了解了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儿。"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南子的美色之名,使四方"君子"动容,不寡耻而同欲。夫子行教,是君子之中的君子,何等人物自然要见见。南子请见是好奇,夫子辞谢是避害。不得已而见之,是客座之礼。可以理解为南子是欲的代表,是乱的意向,夫子是礼的代表,是道德楷模。二者见面聊什么说什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一个人成为公众榜样的时候,具有明显的利他性,其追随者会使这个榜样相对的完整起来,不容玷污。子路不悦,是因为他相信夫子超过了相信自己,自己都不屑的事,夫子就更不会做。夫子赌誓,是意识担保行为,使子路相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子路信没信不重要,今人也自有构陷。

以下多余的思考,可以适度的停止。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是秩序的和谐的,是世界存在和运转的必要条件。而之于男女之间的相处,在人性意识的平衡之上又存在着更纯粹的生理冲动。这也不是什么说不出来的尴尬,而是没必要分享的私密,总觉得该懂时自然会懂,而不懂的人也懵懂的很幸福。然而私密被窥探所放大,会被嫉妒加以利用,形成从恶之恶,就像是因不够强大而被绑架的耻辱。之前停笔了十天,一直在思考人性意识秩序的表现,而人想表现秩序,也必由混乱的思考中来。赏心悦目之为美,患得患失之为欲,美是视觉愉悦心理的合理性存在,欲是视觉之于生理的掌握性冲动。人性向往美,是对可预见的未来的窥探,而在达成未来之前,所思所想的混乱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扰到现行秩序的表现。朱熹说"存天理灭人欲",欲是混乱产生秩序的动力,没有了欲,自我意识无法定义存在的合理性,天理即失去了天道的意义。若把欲狭定为人性可控的意识行为,人对天道人性的追求更是固有所执的欲。

鲁迅先生在《小杂感》中说:"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淫乱取决于"乱"字,任何干扰公众意识秩序的行为都是不好的,然而对淫乱的批判,也是在干扰秩序的重建,但以批判的欣赏却是可以被大众所接受的,这样的行为人人都有的,然而君子人会厌恶这种被裹挟的思考方式。子见南子,见寡小君,是不是这个寡小君要是钟无盐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