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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买房讯 近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下称《登记办法》),这也是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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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办法》制定目的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适用于广州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以及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相关活动,主要亮点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平台,逐步推行全过程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流程;

二、借鉴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按照先投入后转入原则,设立土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以解决土地二级市场要素流通不畅,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较低的问题;

三、共有不动产的登记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但有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不动产的坐落、界址、面积、空间界限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等情况,可由部分共有人申请;

四、涉及同一不动产的登记,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等情形的,申请人可以合并申请登记;

五、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应当即时办结;

六、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持取得、流转或者抵押土地经营权的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土地经营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或者抵押登记。

《登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