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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洛阳市2021年至2022年采暖期城市区集中供热保障方案》(简称方案)公布。

洛阳市区今年新增供热面积384万平方米

《方案》明确,2021年至2022年采暖期为2021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2年3月15日24时,共121天。洛阳城市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供热面积为7637余万平方米,其中今年新增供热面积384万平方米。

《方案》要求,各热源企业及供热企业要在今年11月5日前完成供热前全部准备工作。采暖期内确保连续、稳定供热,室温不低于《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的18℃。

热源企业煤炭库存量应不少于15天的耗煤量

《方案》要求,洛阳各热源企业要建立稳定的煤炭供应保障机制,确保煤炭供应充足;加大供热负荷和煤炭储备量,煤炭库存量应不少于15天的耗煤量。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确保供热生产企业稳定运行,防止出现因设备、储煤等原因停机,造成供热质量下降;确保采暖期内洛阳市热电联产供热机组用电稳定。

各类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避开供热管道及保障供热运行的电缆、供水管道等可能影响供热安全运行的设施设备。

(来源:洛阳网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