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一则名为“律师谈劣迹艺人如何认定”的官媒微博引发了网友热议。

据悉,在该内容中明确提及由于多位明星艺人塌房翻车,北京市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熊表示,劣迹艺人最少在两个层面上可以做定义。

一、触犯了法律法规,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

二、四德存在劣迹情况,例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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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按照正常情况,这应该是非常优质且具有公信力的科普内容,但最后一段近乎无解的地图炮却引发了大量争议。

“比如说像有些存在绯闻、道德问题、身上有纹身、嘻哈文化等,也在劣迹艺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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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段话直接将很多无辜的人一竿子打翻,尤其是说唱圈基本上可以说无人幸免。

有趣的是,大概在几年前因为《中国有嘻哈》选手的个人问题,中文说唱圈也出现过类似窘况,如出一辙的“一刀切”手法让人唏嘘。

说到底“嘻哈”终究是被排斥在外,连带着整个文化都成为劣迹产物。

而当嘻哈和纹身同时被划入“劣迹艺人标准”后,不少说唱歌手都坐不住了,其中有几个人颇具代表性。

公务员方仔“请问我属不属于劣迹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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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事变“关键我也有纹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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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方仔虽然在节目里出尽洋相,但现实生活中他却是实打实的公务员,这两个看似不相关的职业在他身上被完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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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方面团体天府事变就更不用说了,连官方都曾多次找他们进行宣传,在圈内他们对这个问题最有发言权。

至于其他火气比较大的说唱歌手回应就不具体举例了,简单来说大家对于这种说法非常不满。

而在评论区网友的看法也两极分化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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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认为“嘻哈文化”和“纹身人员”近几年频繁出问题,打着个性的口号却做着出格的事情,理应被划入劣迹标准。

但反对者也坚持文化无罪,人的问题不应该上升到文化。

对此,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即可,毕竟说到底这是非常开放的讨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

不过有必要强调的是,不少人提出娱乐圈、体育圈其实有很多纹身艺人和运动员,其中包括我们所熟知的张继科、林丹等等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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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至直接搬出了“纹身第一人”岳飞,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众所周知,这些有纹身的运动员实实在在为我们争取了大量奖牌,如今因为纹身就将其划入劣迹艺人的范畴,很明显是不合情理的。

而与之相似的嘻哈文化也是如此,不谈行为就直接上升到群体实在是离谱,也难怪外界网友反应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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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后续了解到的情况,当年官方对嘻哈文化和纹身的原批语其实是“格调低纹身、嘻哈文化不用”,同时被拉出来的还有亚文化、丧文化。

虽然主题相同,但原话绝对不是新京报此次说的“直接划入劣迹艺人标准”。

说实话,作为一家官媒公然扭曲官方的意思,并以此作为炒作基础进行舆论导向,简直让人怀疑其皮下是否具有针对性。

最后,希望所有人都能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只有黑白,不知道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