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第463页记载:“文荀(士棻)长子启椿,字庄元,号岁华,生道光癸巳(1833年)八月十二日。配邱氏,生甲午(1834年)六月初十。子二:道忠、道恕。”这段记载,其实隐含两个信息——邱氏是童养媳,其儿子的名字是“假名”。何以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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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州上坪谢氏五修族谱》第463页

2)五修谱成书于清朝道光甲辰年(1844),当年挨家挨户登记入谱时启椿不过12周岁,其‘妻’邱氏也只有11周岁,即使在古代也都未成年。既然未成年,修谱时就暂无下一代,所以,道忠、道恕都是为了上谱而提前取的虚名,后世未必使用,也不会记载出生年月。文荀次子启梂配陈氏,情况类似。80年后的1924年,在六修谱上面,除了按五修谱记载了文荀,又用文荀的号“士棻”另外记载其子孙,启椿变成万锦,道忠变为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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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上坪谢氏六修族谱》第1606页

3)据百科资料,童养媳又称“待年媳”,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旧时,童养媳在我国非常流行,这是因为当时的社会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低,众多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此,他们跑到外地抱养未成年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童养媳现象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