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友向珠海交警举报,其在公交车站等车时,一辆小车从身旁驶过溅起的污水将自己淋湿。接到举报后,珠海交警经过调查,对驾车行经漫水路时未低速通过的司机王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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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下午,珠海一女子在明珠中公交车站等车时,一辆白色小车从身旁呼啸而过,丝毫没有减速,以至于溅起一道2米的“巨浪”,把她从头到脚浇了个透心凉,女子立即发视频向珠海交警举报。珠海交警支队香洲交警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着手调查,并联系上司机王某进行处理。

8月2日上午,王某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他看了网友提供的视频后,称当时送人赶时间,没有注意减速驶过积水路段,以至于吓到行人。对于因自己行为,王某深感后悔,当场写下一封对当事人的道歉信,并表示以后他一定会小心行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由于王某驾车行经漫水路时未低速通过,被依法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据悉,这是珠海交警对此类违法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珠海交警提醒,特殊天气下,路面难免有积水、障碍物等,应提前减速通行、谨慎驾驶,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车辆和行人负责。

【记者】钱文攀

【通讯员】杨小江

【作者】 钱文攀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