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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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关于审批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请示》(穗铁铁投〔2021〕1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南沙站枢纽功能,实现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 体化规划建设,稳定远期规划地铁15号线线路路由及接入条件, 同意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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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实施远期规划15号线相 关预留工程,以及15号线与38号线的换乘接口。建设内容主要有 新建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含出入口及风亭)以及移交过渡 期运维所需要的临水、临电、通风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280.34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3832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97.17万元、预 备费用3567.9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85.92万元。

项目采用政府 注入资本金模式,资本金比例为50%。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调整方案的通 知》(穗府办函〔2020〕19号)相关规定,由南沙区承担项目50% 出资(即25140.17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由你司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解决,待地铁15、38号线纳入建设规划获批后纳入线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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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管理模式。本项目由你司组织实施建设,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