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湖北武汉江夏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酒驾致死案件——王某获邀与多个朋友吃饭,之后醉酒驾驶李某车辆,送李某、陈某离开,期间发生车祸致陈某死亡。王某对事故负主责,死者家属将11人起诉索赔。法官认为,李某、陈某明知王某醉酒驾驶却不劝阻,在70%的赔偿责任中,王某、李某共同承担60%的责任,陈某自行承担10%。另外9人中,2人未喝酒不承担责任,7名饮酒者分别给予人道主义补偿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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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网友1:喝酒这件事情本身没错,快节奏的社会,压力大,烦恼多,喝酒是宣泄方式,喝酒有助于提升关系,其次是酒桌文化这个问题,类似于“礼”,这是维持社会结构的一个文化。

在酒桌上有尊有卑,有主有次,更重要的是要有规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后,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酒驾的问题,只有酒驾这个行为才是最错误的,无论是死者酒驾,还是朋友不加以劝阻。都是一种在拿生命开玩笑的错误之举。

网友2:加大力度!!酒桌文化我一直认为是恶臭的糟粕文化,这个案子的宣判算是开了一个好头,最好通过这个案子让更多人知道如果我劝一个人喝酒出了事我也要连带着负法律责任,而能不断劝你喝酒的人根本不愿意承担责任。

其他案例

1、19年泰安男子醉酒后冻死,同桌饮酒者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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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年南漳男子酒驾致死,同桌6人被判赔偿5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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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劝酒

1、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在酒桌上,有很多人不顾人家酒量如何,一个劲的劝酒,好像把人灌醉,他就多有本事似的。另外一些酒桌假感情,不健康的酒文化,什么“感情深、一口吞”,那如果真喝酒出了事故,谁能够主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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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事都是“好兄弟、好朋友、好感情”,一旦出了事故,个个都是陌生人,个个都争先恐后逃脱责任,几乎没有谁愿意主动承担责任。

2、自身做到酒后不开车,不要勉强劝别人喝酒,不管别人怎样劝酒,自己不能喝就绝对不喝。只要喝了酒,就绝对不能开车,找代驾,或者打车回家,是第二天来开车都好,坚决不能开车,自觉抵制非善意的劝酒,特别是坚决抵制以把别人搞醉为目的的劝酒、灌酒!

3、对于喝酒的同桌要做到照顾,同桌饮酒后坚决不能让其开车,要找车,找人护送其回家,如果出事,身为同桌是要担责的。

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劝酒行为: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另外,酒宴的召集者应当与参与饮酒的人尽到同样的注意义务,否则,也应担责。

酒桌文化中的糟粕何时消?

不否认有社会需要的酒文化,但是我们需要的是健康可发展的酒文化。如果说“酒文化”还勉强能够跟“茶文化”之类的词汇搭上一点边儿,那么“酒桌文化”就是一个毫无歧义的负面词汇。对于劝开车的人,不会喝酒的人,劝吃药的,劝酒量小的,劝女人喝酒都是不文明,没文化的象征。

1、有的企业领导,逼迫员工,滥用权力,借“醉”性骚扰看,以交易威胁喝酒等,都是糟粕。前不久还有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的“校招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事件,正闹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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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畸形的地位观导致畸形的酒文化,喝的不是酒,喝的是对权力的谄媚和服从。有些权势和资历的“老古董”,利用手中的那点东西,对下级和新手几近作弄,耀武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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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糟粕酒桌文化需要新一代共同努力

1、值得庆幸的是,新的90,00后等新的一代对于糟粕酒桌文化越来越厌恶,大家都提倡文明酒桌,愿意喝酒的就喝酒,不劝酒。

2、以虐为乐的酒桌文化正逐渐退出主流,不喝酒也能做事,不喝酒也能交友。为什么不喝酒就是不给面子呢?谁说清醒没有气氛?喝酒这么难喝,喝得这么难受,为什么不喝好喝健康的呢?

3、养生意识的觉醒,大家对于养生越来越重视,现在新一代年轻人对于酒作为致癌物认识更深,身边总有一些长辈喝酒得癌的,所以大家越来越厌恶,远离酒。

不要说见过喝酒也有长寿的老人,那是幸存者偏差,你是没见过喝酒死的早得更多。

4、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对109441人进行的一项显示,35.7%的受访者每月要参加三个及三个以上的酒局,84.0%的人直言反感当下酒桌文化。

最后我们不是要摒除酒文化,因为其精华是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刻印。但是其糟粕的酒桌文化,我们应该抵制和摒弃,酒作为一种饮品,爱喝的人自己喝,莫要强求他人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