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徐浩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政策,开发项目只能进行现房销售。

他在题为《关于改进房地产新建房屋预售许可的建议》的提案中介绍,根据西安市现行政策,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则上地上6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6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6层。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在商业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与辖区住建部门、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对预售资金实施共管。

根据目前西安烂尾楼盘统计,烂尾楼盘几十个,造成的原因有的是没有任何手续或手续不全就开始销售,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有的是具有预售许可但地产商将款项挪用,资金无法回流,相关部门在日常预售资金监管方面不规范。老百姓支付了购房款,却不能按期拿到所购房屋,还要背负银行利息,给购房户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老百姓辛苦钱投入,得不到回报,造成极大的社会矛盾,社会影响极坏。

因此建议:

住建部门和银行机构要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使用等活动的监控,按照要求和规定核拨预售资金,有效防范预售商品房项目建设风险。

住建部门要加强巡查,对无手续开建的项目,要及时予以查封、拆除,不能只下处罚通知书罚款了事。

取消商品房预售政策,开发项目只能进行现房销售,在完成合同签订、网签后,直接交房、交产权证和缴纳房款。

改进商品房预售政策,约定付款方式。项目施工到主体1/3时,开发商可申请预售许可,在得到批准后与购房者签订预定购买合同并进行网签,购房者只需缴纳10%的定金;在项目主体封顶后,购房者缴纳购房款的60%;项目竣工交付前,支付所有购房款项,办理入住手续。以避免房款全部交完,后期却不能按时拿到房的情况,避免产生社会矛盾。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