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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7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16号)精神,近一段时期,福建省在集中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专项清理工作。 如您或您的亲属参保地为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请尽快与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手续。

一、在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参保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现已中断参保缴费,但未办理个人账户资金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员。

㈠若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5年,请及时到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申报办理退休手续。

㈡若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办理。

选择一:若有意愿继续缴费的,可向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社保中心将协助您办理养老保险后延缴费手续,待延续缴费至满15年后即可按月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

选择二:若无意继续缴费或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可向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申请一次性领取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

选择三:如已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可向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申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并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 特别提示: 原在企业参保时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办理转入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后,是可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城乡居民养老金。)

二、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且已中断在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的缴费的省内户籍人员,在企业的个人账户资金未清退,请尽快向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申请退还您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三、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省外户籍参保人员,若您已中断企业参保缴费,但未办理过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或个人账户储存额未清退的,请对照下列适合您的情形,尽快与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

㈠若您已在我省领取了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或省外退休并领取了基本养老金的,请尽快与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并申请一次性领取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

㈡若您未在我省或省外其他地方领取企业或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且在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办理:

选择一:若有意愿继续缴费的,可向您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将协助您办理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若已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申请将原在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去即可,很简单,且转移后可合并计算您的养老保险待遇)。

选择二:若无意继续缴费,可向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申请一次性领取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

选择三:如已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可向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申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并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特别提示:原在我省企业参保时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办理跨省转入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后,也是可以与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城乡居民养老金!)

四、若您现在同时在福建省内两地(多地)参保缴费,请及时与参保地社会(劳动)保险中心联系,自行选择保留其中一地的养老保险关系。选择后,参保地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会将您在其他参保地的缴费信息按规定合并记录在您所选定的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地的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五、2019年底前已长期停发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对此类人员,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近期将通过数据比对筛查、外围调查、入户走访、上门核实等方法途径开展核实。经核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分类办理。

㈠若您现在符合继续领取条件的,请主动与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确认。经核实后,若符合继续领取条件的,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将会立即恢复发放。

㈡若经核实退休人员已死亡(含失踪)、或因其他原因(如服刑期间)暂时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但其直系亲属至今未向社保中心申报,将按规定予以清理。若有多领或违规冒领的养老金,请尽快申报退还,否则,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六、参保人员已去世但直系亲属未申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请参保人员直系亲属尽快向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其死亡待遇申报手续,并按规定领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七、2019年底前只办理参保登记、无任何缴费记录的人员,若您原在企业办理参保登记的,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将通过提供花名册告知您原登记的参保单位,经确认无误后予以办理减员。若您原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参保登记的,现在需要参保缴费的,请尽快到您原参保登记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否则,将予以办理减员。

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请主动配合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尽快做好相关确认、反馈及业务申报等事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来源:今日永安网、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