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一代驾因代驾费协商不成,与醉酒奥迪车主发生冲突,遭到车主及其朋友的殴打及辱骂,两人在公安局的协调下签订和解协议,车主赔偿代驾13000元,但事后,代驾认为赔偿金额无法覆盖治疗费用,要求车主提高赔偿金额,目前代驾正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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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律师在这里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件事。首先是代驾要求的代驾费用是否合理,代驾称其要求的费用为260元,而车主称代驾当时要求其给付400元的代驾费,当时代驾要求的费用到底是多少尚不清楚,但无论费用到底应该是多少,都不应该是车主动手伤人的理由,本可事后以投诉等方式予以救济。
其次,车主及朋友动手打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代驾的伤情鉴定、双方过错责任的划分,以及最终的和解结果都可能会影响车主刑事责任的认定。
最后,双方在已经签订和解协议的基础上,代驾还能否要求车主提高赔偿金额呢?两人经民警调解后自愿签署书面和解协议,该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协议内容,代驾已经明确放弃了其他要求,后期如果反悔并另行主张费用的,法院不一定会支持。但是由于作为一般公民对于伤情引起的伤残程度,在没有经有关机构评估之前是难以判断的,也无法得知因伤残所承受的经济损失程度,当然也无法合理衡量利益,若造成了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与实际损失差距较大,法院可能会认定该协议显失公平,代驾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在法律之外,郑律师认为,可以商量的是代驾费、是赔偿金额,但是互相的尊重是不容置喙的,代驾也好,奥迪车主也罢,车比命值钱这种话只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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