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怀孕了

但是我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

她向两个“嫌疑犯”说了这个消息:

一个人答应嫁给她,

另一个人成了她的“自动取款机”。

孩子出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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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亲子鉴定揭示了孩子的生活经历。

最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是涉及超过一百万美元的欺诈。

胡与杨和李发生性关系。 2016年1月,胡发现自己怀孕了,但不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

杨是胡的男朋友,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胡向杨介绍了怀孕情况,杨提议结婚。两人于2016年5月20日结婚。

同时,胡还告诉李说她怀孕了。当时,李未与妻子离婚,但胡仍与李保持联系。自2016年1月起,胡锦涛开始向李要求堕胎费用。

实际上,胡没有进行流产手术,而是选择离开孩子。 2016年9月20日,胡锦涛生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自出生以来一直健康。

为了继续向李寻求金钱以维持赌博和日常开支,胡锦涛捏造了孩子患有肺炎的原因,需要治疗费和孩子的生活费。这时,胡某已经发现李某被骗了19.28万元。

李的慷慨激起了胡的贪婪,她开始编造更多的谎言。从2017年11月到2018年11月,胡某捏造了孩子患有白血病并需要治疗费的另一个原因,他本人患有肠癌和其他原因向李某求钱。在被李某拒绝后,胡某处理了孩子的事情。告诉妻子,亲戚,朋友或媒体有关威胁的信息,他向李某索要97.8万元。骗局共计117.08万元。

直到2018年12月25日,两方才了解亲子鉴定结果,才知道李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案发后,胡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认,并向受害人退还了损失人民币452500元。

胡锦涛的辩护人认为,胡锦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胡只想为私生子提供经济保证,直到评估结果出来,她才知道孩子不是李某。"

法院获悉,被告能够基于以下事实骗取受害者的钱财:被告捏造事实并掩盖事实,导致受害者误解并将钱款交付给被告,无论其主观目的或客观行为如何,被告的行为全部构成欺诈罪。被告以胁迫性语言威胁受害人,隐瞒事实,使受害人产生误解,受害人向被告的资金转移主要是基于被告的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因此,在整个案件中追究欺诈罪更为合适。

综上所述,被告人胡某捏造事实,隐瞒事实,诈骗他人财产,数额尤其巨大,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款5万元,并赔偿受害者李某71.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