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创税务税收经济指数体系 从两个关键数据入手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客户端 2020-05-29 14: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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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上午10时,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税收指数”编制并发布前四个月税收指数情况。

在发布会上,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济南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学武介绍,为进一步深入挖掘税收数据的“金山银山”,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最大生产力效能,山东省税务局立足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服务需要,研究首创了山东税务税收经济指数体系(下面简称税收指数)。

税收指数,是通过税收数据观察分析经济发展变化的一系列指标体系。目前,山东省税务局已从税务登记和增值税发票这两个关键数据入手,研究建立了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和纳税主体发展指数。通过税收指数看经济运行,实现对宏观经济、税收走势和税收征管的先导性、指向性研判。本次发布的是按照税收经济指数体系测算编制的2020年1-4月全省税收指数;同时,济南作为省会城市对于全省经济税收运行具有重要代表性作用,一并发布同期济南市的税收指数。

从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1月份受春节因素影响,新增纳税主体减少,指数偏低,但趋势与往年新增纳税主体周期性变动相一致。2月份,因疫情严重影响新增主体活力,导致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下跌,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新增市场主体活力迅速恢复,指数上扬。截至4月,基本达到去年底水平,指数趋于平稳。从纳税主体发展指数看,2月份受疫情影响市场交易总量约为去年同期的七成。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3、4月份逐月回升,4月份市场交易总量已超去年同期,显示出市场活跃度提升,经济呈现企稳向好态势。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记者郑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