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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关乎生命、民主、言论自由的影片。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纽约发生了一起凶案,被告者——一个来自于贫民窟的18岁男孩,因多方证据被指杀死自己的父亲。影片以客观记录的形式展现了十二个陪审员质疑、辩论、争吵、说服彼此,从而得出被告是否是有罪的,来完成法庭上的最终宣判的过程。

在那个燥热的风雨欲来的下午,大法官在庭上懒懒洋洋的提醒着在座的十二个陪审员,如果他们判定被告有罪,法庭将予以这个被告最严厉的惩罚——死刑!就仿佛一个生命被判结束就像眨了一下眼睛这样轻松并无意义。我们不知道是这位法官判过了太多谋杀案件还是只是单纯的没有对生命应有的敬畏心所造成的这种心态,然而,这却凸显了我们影片主角,也就是八号评审员,他对任何不论出身高低贵贱的个体生命的敬重。当十二个陪审员在陪审休息室聚齐开始首轮判定表决时,他是唯一一个不跟风而站在大家的对立面投无罪票的人,也是初期唯一一个对所有指向小男孩有罪的证据进行质疑的人。“当十一个人都投有罪时,我很难举起手把这个男孩送上死刑“他这么说道。

在美国建国立宪的初期,国父们是十分重视陪审制度的,在他们看来,陪审团是“暴君政府的终极制衡”,是“民主万灵药”,这些陪审员既然是起到制衡法官、平衡权力的作用,自然,这些陪审员都是选自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通公民,而不是任何一个利益相关者。因此,在这十二个几乎没有相关法律背景的中,能有一个敢于质疑,在即使暂时没有想到证据去证明证词的对错时还能保持清醒,呼吁大家“讨论一下”的人是不容易的。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陪审制度讲究的是要所有人都得出一致的观点,因此,为完成判定,每个人都开始轮番发表自己的观点。在发表观点的过程中,所有陪审员都很自然而然的捍卫自己的观点,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位陪审员发表了不尊重另一位老年陪审员的言论时,纵使自身也不能支持这位老年陪审员的观点,另外一位陪审员也站了起来,为这位处于弱势地位的老人发声。

经过第一轮激烈的讨论,所有人都还是不能赞同八号陪审员的观点,此时,八号陪审员决定弃权,任由其它十一位陪审员进行二次表决,如果所有人都还是投的有罪,那他便依从大家的观点,送男孩上死刑。但这次,有人站了出来,认定男孩是无罪的。这个陪审员是第一个做到“站在真理的一方,而不是坚守那可怜的自尊”的一人。

在接下的无数次论证、争辩、重新表决中,所有人都自主的选择自己所相信的真相,逐一把选择由有罪转向无罪,经历了燥热、暴雨又恢复平静的这么一个过程,依靠着民主的政治制度,所有拥有决定犯罪事实表决权的陪审员都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并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逐渐将法庭宣判结果导向了与最初完全相反的方向——无罪。

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因为结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辩论过程中所看到的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的尊重和卓越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