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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6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发生一起恶性爆炸刑事案件,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这次案件被称为“靳如超爆炸案”,又称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此前靳如超还在云南谋杀1人。事后主犯靳如超被广西警方捉获,被河北石家庄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并交付执行。

一、云南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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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靳如超残忍杀害的恋人韦志花62岁的母亲龚礼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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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志花是韦家的小女儿,今年26岁。

62岁的龚礼仙一说到自己的女儿,布满皱纹的眼睛便变得暗淡。她抖抖地捧出户口簿,那上面有他们一家的姓名。在户口簿上,韦志花的年龄是1976年10月22日生的。“她是属兔的”,龚礼仙纠正着户口簿上的错误,“小花实际是1975年生的”。

靳如超曾救了韦志花一次,两人因此结下一段奇特情缘。

韦志花曾被人拐骗到了河北栾城(石家庄市附近的一个城市),嫁与一个残疾家庭,但韦志花死活不愿意,从那家跑了出来。

韦志花身无分文,在石家庄市附近饿得直发昏,在路边哭泣,刚好被过路的靳如超看见,靳便将韦志花带回家。韦志花的母亲说,靳如超的目的就是要韦志花做他的老婆,要不他也不会有那么好心了。跟着靳如超到了石家庄市的韦志花还高兴了一阵子,但时间一长,她就受不了。

靳如超性情粗暴,动不动就会对她拳打脚踢。在两人相处的三个月时间里,靳如超暴打了韦志花多次。靳如超曾因强奸罪坐过牢,妻子与靳如超离了婚。出狱后,靳如超就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有一次,靳如超叫韦志花到商店里面去偷洗发水,从没偷过东西的韦志花被店主发现,罚了160元钱。回到家后,韦志花遭到一阵暴打。

靳如超好心的姐姐看见韦志花时常受靳的凌辱,便偷偷告诉韦志花:她这个弟弟脾气太坏,要她找个机会逃走。并暗中资助了韦志花600元钱。韦志花逃离靳如超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做母亲的龚礼仙对女儿回来的日子记得特别清楚。

但是,就是这次韦志花的不辞而别,给自己,也给他人种下了祸根。

王林琴是韦志花的初中同学,她读到了初中毕业。在凶杀案发生前,她曾见过靳如超一面。据她说,大约是在2月末,有一天,她正在姐姐家里帮忙做事,一个40多岁的男人向她问路,打听韦志花的家。

王林琴抬头一看,当即吓了一跳,面前的这个人怎么这么吓人:脸上坑坑洼洼,脑门贼亮,一脸凶相。当时靳如超背着一个绿色的帆布包,手中还提着一个小包。王林琴当然知道韦志花的家。但她被靳的恶相吓住了,忙说自己不知道。

靳如超因为耳聋,他是将要打听的东西写在手上的。王林琴对此印象特别深。

最终,靳如超还是找到了韦志花的家。

靳如超的到来,给韦志花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据韦志花的母亲讲,靳如超一到,就明确提出要带韦志花走,回石家庄市。背着靳如超,韦志花对着妈妈龚礼仙哭诉:说她再也不愿跟着靳如超回去。但因为靳如超的暴烈、凶残,韦志花的念头根本不敢在靳面前有丝毫表现,也就假意答应下来。

但韦志花私下对母亲说,我跟着他去,肯定是我吃亏。但是我不跟他去,又怕你们吃亏。龚礼仙说,靳如超可能已经起了杀心。韦志花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韦家被靳如超逼不过,便提出一种折衷方案:只要靳如超拿出6600元钱,便让他带走韦志花。龚礼仙说,当初是为了逼靳如超,如果他不能拿出钱来,就别想带走人。靳如超说,自己来的时候在县邮局存了5500元钱。3月8日,靳如超到马关县取了钱,拿出其中的3000元给龚礼仙,说只有这么多,龚礼仙一把将钱扔在了地上。

第二天下午14点左右,韦志花和靳如超因回不回石家庄的事在厨房发生争执,恼羞成怒的靳如超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转身抽出挂在墙边的柴刀,砍死了韦志花。

据韦志花家人看到的现场,韦志花是被残杀在厨房门后的水缸边,头盖骨都被砍碎了,鲜血四溅、脑浆四溢,之后龚礼仙进门时,还发现两块头盖骨。靳如超杀完人之后,将韦志花从水缸边拖到了里屋,用塑料袋将韦志花的头罩住,将她塞在了床下。并将自己的黑色西服脱下,扔在了床上。

靳如超随后还不慌不忙地锁好了韦家的大门和厨房门(此处系龚礼仙推测),离开了韦家。但毕竟是杀人,靳如超匆忙中忘记了自己的部分行李,在走出好远之后又返回韦家取自己的行李。

经当地公安鉴定,韦志花死于14点左右。发现韦志花尸身时,已是17点,韦志花已死去多时。靳如超早已逃走。

3月9日下午,岩蜂洞村的一些村民还看见靳如超离开的,但没有想到他杀了人。

当天,当地下着小雨,据韦家的一些亲戚讲,他们都在自家的屋里没有出去。龚礼仙和老伴刚好去了亲戚家,仅剩韦志花和靳如超在家,这些条件为靳如超作案提供了方便。龚礼仙回家时,发现自己家的门都锁着,还以为女儿是出去玩去了,就去不远处的韦志花二哥家找,没有。慌了的龚礼仙忙去找来老伴韦朝寿。

韦志花的父亲韦朝寿从牛圈处爬进去,拿到了备用钥匙。门打开后。两个老人吓呆了,只见厨房里的水缸旁边一大堆血,房里的地上血迹斑斑,当电筒光照到韦志花住的床下时,发现怎么姑姑的床底下有一双脚,大伙一看,才发现是韦志花。此时,她早已没有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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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

2001年3月12日下午,靳如超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郝凤琴家,同王玉顺、郝凤琴商定以每吨1700元的价格购买炸药。

次日靳如超再次找到王玉顺、郝凤琴,以40元人民币购买25公斤炸药,并做了爆炸试验。

3月14日靳如超第三次到王玉顺、郝凤琴非法制造炸药的废弃水泥厂,以950元购买炸药575公斤,并分装成14袋。

2001年3月16日凌晨,靳如超乘车到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楼旁,将事先存放于此处的4袋炸药(100公斤),分别放于三单元的二、四层平台处。

后又乘车将存放在棉三宿舍花池边的炸药,分两次运至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的门口两侧。

靳如超分别在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一层楼梯旁、2单元一层楼道南墙下、2单元西侧一楼窗户下,各摞放两袋炸药(每袋50公斤),在15号楼西墙外侧下放置一袋炸药(25公斤),并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分别在炸药上扎洞插入引爆装置。

按16号楼1单元、2单元、2单元门口西侧、15号楼西墙外侧的顺序依次将引爆装置点燃。

之后,又乘车依次到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民进街12号院,用同样的方法,将事先放好的炸药一一引爆后,逃离现场。

凌晨4时16分,育才街棉三宿舍16号楼发生爆炸,致使16号楼整体坍塌;4时30分,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楼发生爆炸,致使该楼3单元坍塌;4时45分,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发生爆炸,致使该楼1单元坍塌;5时,民进街12号院发生爆炸,致使该院部分房屋倒塌。

石家庄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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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6日,中国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在全国通缉靳如超。

3月22日晚,北海监狱职工陈某下班后驾驶摩托车途经福成至北海公路时,一名年约40多岁的男子突然从路边树林走出来拦车,要求搭车。

陈某与其交谈时,发现此人听力有障碍,且要求将车停在阴暗处,形迹可疑。陈某怀疑并赶往高德公安边防派出所报案。

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永辉即带领刑侦人员赶赴高德镇开展排查,并陆续调集大批警力到现场进行搜捕。现场附近的两个杂货店店主反映,确有一名可疑男子购买了香烟饮料。

民警进行检验,提取相关指纹。发现该指纹有15个特征与公安部在网上公布的靳如超指纹相同,认定为同一指纹。

根据这一情况,北海市公安局局长黎尚军马上调集各警种,各分局警力在嫌疑男子出现的地方及周围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搜查,同时调集警力对所有公路、铁路、水路、航空港严密设卡布防,严防犯罪嫌疑人逃出北海。

3月23日凌晨4点20分,广西公安厅厅长陆炳华接到案情报告,立即偕同副厅长徐升率领有关人员赶到北海,成立了统一搜捕前线指挥部,同时电告全区各地公安机关,进行地毯式的搜索。

上午7时30分,警方接到报告:有一名与靳如超特征相似的可疑人员往军屯水库方向逃窜,民警立即追截,民众参与追捕过程。在团江小学附近,6名追捕民警发现正在逃走的靳如超。

靳如超发现追捕民警,丢弃随身携带的炸药、雷管及导火线往军屯水库跑去,最终终在已干涸的库底被抓获,并声称:“你们不用查了,我就是你们要抓的人。”

此时,“3-16”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在广西北海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2001年4月17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认定被告人靳如超,为泄私愤,持刀行凶,并致死人命;又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连续在居民楼内实施爆炸行为,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巨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爆炸罪。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且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

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为谋私利,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胡晓洪为谋取私利,非法买卖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经审讯,靳如超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靳如超等四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四被告人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了本案,于2001年4月29日作出如下判决:驳回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上诉,维持原判。

胡晓洪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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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如超,男,汉族,1960年12月7日出生,原籍江苏宿迁,8岁开始在石市光明街小学上学,9岁因病导致听力障碍,后转入棉三子弟学校上学。

靳如超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1984年结婚,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出狱后,靳如超没有正当的职业,修理过三轮车、推销过化妆品、非法倒卖过火车票。

和他一起上学的人回忆起学生时代的靳如超,说当时他的绰号叫“靳聋子”,浑身又脏又臭,他不搭理别人,别人也不爱搭理他。

靳如超的妹妹说,她从小就非常害怕哥哥靳如超,原因是他的性情太暴躁,动不动就打人摔东西。他不喜欢吃饺子,有一次,家里包了点饺子,他从外面回来看见,一下子就把桌子掀翻了。特别是1994年母亲因车祸去世后,靳如超的脾气更加乖戾。家人曾为其办过保外就医,但靳回来后就囚禁已经离婚的妻子,并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21天后又被重新收监。

爆炸中幸免于难的靳如超前妻认为,靳如超这个人脾气很特别,他很少与人交往,喜欢看科幻片和科技知识方面的书籍。耳朵虽聋,但视力很好,他原先有一把猎枪,枪法很准,还会驾驶汽车和摩托车。

他俩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他的性情残暴,动不动就打骂人,往死里打人,而且生活放荡,常常出去鬼混。

靳如超的姐姐说,靳如超乖戾得要命,她怀孕的时候,靳如超让她给代写征婚广告,她没写,靳如超竟拿猎枪瞄准她,吓得母亲的叫声都变了调,她挺着大肚子就跑。靳如超出狱后姐弟很少碰面,见面靳如超就要钱,所以兄弟姐妹搬家,都不敢告诉靳如超地址。

去年大家商量着把母亲留下的房子卖了,分给了靳如超1万元,靳如超却认为少给了他,为此两人结怨甚深。

说起靳如超,他的父亲和继母老泪纵横。靳如超的父亲指着自己脸上的疤痕说:“这都是靳如超打的。”他说,靳如超还曾用铁钩子将他前妻的腮帮子钩破。

还有一次,靳如超把他前妻的手脚绑住,说要给她过电,吓得他前妻大声喊叫,邻居听见把电闸拉掉才没出事。靳如超对继母更是逢见必打,有一次甚至到厨房拿菜刀砍她。他继母一见他回来就跑,经常到派出所报告,希望将靳如超关起来。

曾经看押过靳如超的监狱管理人员介绍,靳如超1988年判刑后先在河北省第四监狱服刑,就因为他妻子来监狱探监时,狱友给他妻子倒了一杯水,靳就一口咬定狱友和他妻子通奸,非要杀了那人不可。后来,靳被转到深州监狱服刑。

靳如超父母离异,家庭不和,邻里关系也非常紧张。刑满释放后,他一直行踪不定,也断断续续到南方打过工。此人好吃懒做,有钱就花,花完就要,不给就闹。他多次到居委会要求给找工作,可给他介绍了四五个工作,他都不干,说是太掉价。靳与邻居闹矛盾,曾扬言要炸楼。案发前大家一直没有见过他,据说是去深圳打工去了。

靳如超正在石家庄北郊监狱服刑的弟弟,毫不犹豫地说,“错不了,准是我哥干的,我哥心狠手黑,我俩以前也制造过炸药,他有这方面的技术。另外他报复心特强,谁得罪了他,他准会报复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