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桐柏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调解机制,有效化解了三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当事人送来一面“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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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8年12月,桐柏某开发有限公司与桐柏县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该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因部分业主长期拖欠、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催缴未果,双方矛盾日益激化,物业公司遂将部分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起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

桐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案件数量虽多但标的金额较小。为妥善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桐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将该批案件分流至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李春风处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让双方诉求得到了充分表达,分别对物业公司和业主进行以案释法,同时就积极响应业主需求包括改善小区绿化环境、规划完善机动车停车位、安装电动车车棚等物业服务质量方面向物业公司提出了建议。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三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降低部分费用并免去逾期违约金,业主当场结清欠缴的物业费。

“小物业”连着“大民生”。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既讲法律也讲情理,妥善处理能够维护小区的和谐与稳定。下一步,桐柏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探索涉物业纠纷诉调对接新思路,全力推动涉物业纠纷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将纠纷止于诉前、化解在源头,促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既让居民“安居”,也让企业“乐业”。(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