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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悬赏执行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仙游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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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沈宁,男,1993年2月22日出生,住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坑东135号,公民身份号码:3503011993****0433

执行案号:(2024)闽0322执1844号

执行依据:(2024)闽0322诉前调确269号

执行标的:20068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且实际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悬赏金500元。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陈法官

举报电话:0594-8598011、19859372207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本文由仙游法院原创,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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