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法院
网络给人们的生活
带来无限便利
然而
有些人却动起了歪心思
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
以此牟利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起,被告人邹某在其住处使用包括自己注册以及从他处收购的QQ号共计约20个,创建了80余个QQ群(成员共计11万余人),帮助多个APP“吸粉”,并从中抽成。
为了吸引更多人成为APP的新用户,邹某将自己从网站下载的淫秽视频、图片制作成链接,并在链接内插入注册APP的邀请二维码,每天发送一条制作好的链接至其创建的QQ群内,群成员想观看视频会自动弹出账号注册二维码,扫码后才可以观看,扫码注册后便成为相应APP的用户。
平台“收粉人”根据统计的新用户注册人数,以每人9-30元的标准结算酬劳,并通过支付宝转账给邹某。邹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17万余元,且案发后已全部退缴。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传播淫秽物品并牟利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情节严重。鉴于邹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法官提醒
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的淫秽物品犯罪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传统的线下交易、线下组织等形式已被线上交易、线上组织逐渐代替。但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淫秽物品不仅会败坏社会风气和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往往会诱发其他犯罪,对于每一位公民而言,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对于淫秽色情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让淫秽物品无处遁形,共同维护良好社会风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涉黄“高压线”不能碰
切莫因贪图小利
一时糊涂而自毁前程
来源:奉新法院
编辑:欧阳容言
编审:杨柳青青
监制:陈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