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执行11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热线电话:028-83878110

案情回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0月4日,国庆假期期间,彭州法院“执行110”接到了某案件申请人的来电,称其在彭州市致和街道某处发现了被执行人肖某名下的车辆,请求我院立即出警扣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该案为一起劳务合同纠纷,2023年,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肖某分期支付申请人唐某等12人劳务工资11.73万元。后被执行人肖某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肖某名下的一辆宝马牌车辆,但由于未实际控制无法进行处置。鉴于被执行人肖某无其他可执行财产,在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承办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如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随时拨打“执行110”进行举报,发动其与法院一同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0月4日接到当事人的来电线索后,我院立即安排出警,将被执行人肖某的车辆扣押回院,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前,我院正在推动资产处置程序,全力兑现12名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供稿:熊广生

编辑:袁 侨

一审:王月诗

二审:赖雪焱

三审:王 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