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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轻罪刑事案件中实现精细治理,修复社会关系?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给出答案。通过一场公开听证会和创新协同机制的推出,在“轻罪治理”案件上向前迈出了一步。

听证会现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故意伤害案”展开具体讨论及交流。听证会后,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徐汇区司法局及康健街道办事处共同签署了《行刑反向衔接社会化考察协同工作机制》,并为行刑反向衔接社会化考察康健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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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4年1月,张某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灯时与刘某发生碰撞并引发冲突,期间,张某故意掰扯被害人左手小拇指致刘某骨折受伤。事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赔偿刘某后获谅解。徐汇区检察院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行刑反向衔接”,是刑事检察部门将不起诉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监督的衔接,之所以称之为反向,是与以往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的“大众认知”相反,是不起诉之后,刑事处罚结束,返回来判断是否需要行政处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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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制通过精细化管理轻罪治理的最终环节,以社会化考察的形式,让被不起诉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接受法治教育,以此作为是否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是否建议减轻处罚的参考和依据。”徐汇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段时间,我自愿参加了社区公益服务,希望能以此弥补我之前犯下的过错。”被不起诉人张某在听证会上说道,这是他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参加的第二场听证会(第一次是他作为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时的不起诉听证),而这次的听证会,是刑事案件层面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为了确定是否需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而召开的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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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机制的建立,不仅提升了轻罪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将力度、温度、高度的法治工作落地在社区、基层。

记者:张旺

编辑:叶芳芳

审校: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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