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6月27日消息(记者刘晓祺 实习生邸寒宇)6月27日上午,记者从内蒙古司法厅举行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下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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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实习生邸寒宇 摄)

修订后的《办法》从行政复议的指导思想、办案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修订完善。《办法》围绕“便民为民”制度要求,在提出申请、案件受理、案件审理等各个阶段规定了便民举措;明确了行政复议中的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行政复议案件可以在各个环节全程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细化了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受理、审理等程序规定,为行政复议案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程序保障。同时,从提升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效果和督促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履职方面双向发力,保障了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参与权和申辩权,使审理过程更加公正、透明。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已有半年的时间,对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具有重要意义。1-5月内蒙古三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386件,全区三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过调解、引导行政机关先行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10余件,比率为21.05%,行政复议被诉率显著下降,88.49%的案件经复议后未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依法纠错,对580件行政复议案件作出纠错决定。

此外,为推动新办法的顺利落地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新办法的知晓度和理解度;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以适应新办法的要求。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能职责,加强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办法》,准确把握并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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