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危害公共安全,隐患严重。在近期开展的大整治中,新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各方协同配合,对镇域的“飞线”充电违法行为集中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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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小区和沿街商铺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行为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并明确了相应处罚措施。近日,新泾镇执法队员依法依规在全镇开展整治,在仙霞路、仙霞西路、可乐路、双流路、新渔东路等路段进行重点巡查时,发现某些商户在店铺门前的人行通道上私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执法队员对其进行规劝教育,对屡教不听的进行拍照取证,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依《条例》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对住宅小区巡查过程中,执法队同样发现,虽然各方加大了宣传劝导力度,但仍有违规充电的情况发生。新泾镇执法队员会同居委干部和物业管理人员联系相关业主,对其进行现场教育和劝阻,将《条例》规定的违法事实及违法后果予以告知,责令其当场进行整改,大多数业主都积极配合,主动收回“飞线”,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再违规充电。对于个别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小区居民,执法队同样严格落实执法查处责任,当场给予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新泾镇综合执法队已对“飞线”充电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15起,教育劝阻、责令整改60余人次。

行政处罚虽有一定的震慑力,但处罚并非最终目的。下一步,新泾镇综合执法队将持续强化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和教育,增强居民安全意识,从“不敢做”变成“不愿做”,从思想认识根源性的层面预防“飞线充电”发生;同时,执法队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飞线充电”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将电动自行车安全事项治理工作持续化、常态化,全力把好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关”,为创建平安新泾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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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于新泾镇

撰稿:程清慧

编辑:毕扬静

责编:高 琴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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