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设计“拼团”模式,以返利为诱饵搞传销,拆东墙补西墙最终“爆雷”

忽悠千余名会员,“吸金”1117万元

一个在线购物商城,新用户福利满满,拼团购物可以免单,“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等新概念令人眼花缭乱,短时间内“吸粉”无数。如此“商业新星”,不到半年却人去楼空,涉及报案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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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集美区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起传销案件。一男子设计“拼团”模式,以“高额回报”“返利”为诱饵引诱新会员加入,共发展会员1000余人,收取传销资金至少人民币1117余万元,结果拆东墙补西墙最终“爆雷”。

1、高门槛在线商城仅数月“吸粉”上万人

余某在2021年先后注册某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厦门分公司,创建并运营某商城手机应用软件。与通常的购物应用不同的是,在这个应用上注册必须有人推荐,通过扫推荐人的推荐二维码购买商品或进行大额充值才可加入。仅数月,该应用就吸引了11000余名用户注册。然而不到半年,该应用的用户们就发现自己的充值金额已经无法提现,所购买的商品也未发货,于是纷纷报案。

经侦查发现,余某一开始利用网络链接推广该应用,新用户下载该应用并注册之后就可以免费试用一个星期,试用期的用户可以免费获得商城内的商品和看广告的返利。试用期到期后,用户可以选择在应用商城内购买不同档次、最低为99元的产品,从而成为正式会员。正式会员不仅可以继续通过观看广告获得返利,还可以通过“发展会员”的方式取得更高额的利润。通过层层的推广、返利分成,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之间形成了清晰的线条和网络,老用户推荐新人的热情被充分点燃,用户规模迅速扩大。

2、拆东墙补西墙,传销活动终“爆雷”

无论返利还是消费本金的提取,当用户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必然需要运营者提供大量资金作为支撑。作为该传销模式的创设者,余某并不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用于满足用户提现需求的所有资金均来自余某设计的“资金池”。

余某在应用中设定每名用户每日可以拼单购物30次,但并非每次拼单都可以成功,而是有一定的“概率”,只有拼单成功后,用户才能取得成功拼单购物的资格;同时,用户累计成功拼单9次才能把之前的消费款全额返现。通过在应用后台进行设置,余某将用户成功拼单9次的周期设置为四天半,其间曾经拼单成功但次数尚未达标的用户,他们的消费款便会沉淀在余某的企业账户“资金池”中,成为余某“拆东墙补西墙”的支出来源,直到注入“资金池”中的拼单消费款不足以承担会员提现的支出,该传销活动终于“爆雷”。

3、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刑并处罚金

本案经集美区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余某先后注册公司,开发运营APP网站平台,设计“拼团”模式、推荐奖励制度,虚构公司背景实力,以加入可获得高额回报、发展下线会员可获得返利收益为诱饵,引诱新会员加入并介绍他人参与,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主要返利依据,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经司法鉴定中心对案涉APP后台数据进行鉴定,该APP共有11869条注册账号,形成最高38层级的上下级网络。余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组成三级以上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共发展实际会员1000余人,收取传销资金至少人民币1117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检察院起诉,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本案被告人余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余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此文来源: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苏志帆/文 杨希/漫画,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