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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近期,漳州两级法院集中开庭、宣判涉毒品犯罪案件12件31人,其中对4人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13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持续彰显了对涉毒品案件严打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漳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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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3月29日凌晨,被告人夏某仁、田某清、林某全、林某明受台湾吴某指使,驾驶船舶从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浯屿岛出海,4月7日凌晨将途中接驳的八名偷渡人员送至境外海域。次日凌晨,四名被告人受台湾吴某指使,驾船到达境外海域,接驳30包氯胺酮后继续行驶。同月11日,四名被告人在南海海域被抓获。被查获的30包氯胺酮总净重597.88245千克,均检出含有氯胺酮成分。

漳州中院依法以走私毒品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四名被告人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龙海法院、漳浦法院、平和法院还对6起9人贩卖依托咪酯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来源:漳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