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东川面条“李鬼”停止生产销售冒牌“东川面条”,并赔 偿东川面条协会全部维权支出,此举标志着东川面条协会打假取得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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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面条协会成立于2008年,并于2015年注册“东川面条”品牌商标,成为我国地理标志产品。随着东川面条“口感爽滑、久煮不烂、面汤清亮”的名声家喻户晓,也随即引来了大批不法企业的觊觎。数年间,大批不法企业将数万吨在外地工厂所生产的挂面冠以“东川挂面”“东川风味”等名号在市场销售,混淆视听,误导公众,并从中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在欺骗消费者的同时,也给东川本地面条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名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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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川面条协会负责人介绍,正宗的东川面条有着自己固定的原料产地和独特的制作工艺,而不法企业所生产销售的冒牌“东川面条”,其原料、制作工艺都与正宗东川面条不同,口感也与本地正宗的东川挂面大相径庭。数年来,东川面条协会一直在积极维权,要求不法企业停止商标侵 权行为,并多次对不法企业提起诉讼,但由于不法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庞大,所以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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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面条协会负责人表示,东川面条维权之路异常艰难,在2024年年初,某不法企业在其所生产销售的面条上,突出使用“东川”字样作为其商品标识,并在云南某大型连锁超市进行销售;为了更好地维权,东川面条协会当即与超市负责人和生产厂家进行了沟通,对此,生产厂家非但不予理会,还藐视法律权威与司法公正,对方甚至强调,即使东川面条协会起诉至法院,他们也不会停止相关生产和销售活动。听闻此言,协会负责人一时忧心忡忡,不知所措。但是,他坚信整个昆明的营商环境是健康的,执法部门也一直在积极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于是在有关部门高度关怀与支持下,协会负责人果断拿起了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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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在公证员的陪同下,协会代理律师付涵虚立即前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的上述大型连锁超市进行取证,并先后在超市购买了三份冒牌东川面条,面条包装袋正面突出使用“东川”字样,且清晰写有产地云南省玉溪市,所购买的面条由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当场封装,并于当月在律师的帮助下协会正式向超市和厂家提起诉讼。

经过东川面条协会长期的维权,在2024年5月30日,根据东川面条协会所提供的证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如下:一、被告不法企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昆明市东川区面条协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二、被告某大型连锁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昆明市东川区面条协会第注册商标专用的产品;三、被告不法企业及大型连锁超市赔 偿原告昆明市东川区面条协会维权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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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负责本次案件的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涵虚表示:“商标侵 权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感知,但是在法律上的事实认定却有着比较严格的证明标准。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因侵 权产品市场庞大复杂,要通过司法诉讼实现全面停止侵 权行为不切实际。因此我们最终决定选择以大型超市中销售的侵 权产品为切入点,有选择性地维权,在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的同时,也能够最大化提升维权的影响力,为进一步维权打下基础。”案件另一位负责律师李亚伦则表示:“东川面条是典型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在非地理标志所对应地理范围内使用该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涉嫌侵 权;同时,销售侵 权产品的,也会构成侵 权行为。”

“这次,我们成功捍卫了‘东川面条’品牌。一碗碗热气腾腾的东川面条会继续出现在千家万户的餐桌上。”谈及未来,东川面条协会秘书长何学忠说:“我们将继续努力,为东川面条正名,为广大食客服务,把地道的好面条给做好,把浓郁的东川味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