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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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梁炎秋,女,1968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工厂一路98号C栋二单元602房,公民身份号码:45040219680807****。

执行依据:(2023)桂0403民初117号民事调解书。涉案执行标的:107800元及逾期利息。

凡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上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予以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上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本公告悬赏期限:从2024年6月25日起至上述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74-2031500

联系人:李法官、黄助理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执行局

编辑:太平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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