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不良债务的快速化解,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6月13日,兴宾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金融机构联席座谈会,来宾市政府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来宾监管分局、兴宾区财政局及来宾市辖区10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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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重点介绍了该院即将引入的“预查废”机制,并积极争取各大金融机构的配合。兴宾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德文表示,执行难仍是执行工作的主要矛盾,在立案以及执行阶段引入“预查废”机制可以有效化解该矛盾。“预查废”机制既满足金融机构批量诉讼、缩短呆账核销周期、降低诉讼执行成本的需求,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避免“程序空转”造成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会议还详细介绍了该院近期引入的“赋强公证”业务。该院立案庭庭长罗杰表示,2023年,兴宾区法院通过“线上”联合新视云+“线下”联合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的模式,成功化解200多件纠纷;2024年引入“赋强公证”模式, 符合条件的案件可签订债权文书,公证处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时间短且收费比诉讼费低,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兴宾区法院与南方公证处联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赋强公证,将传统的后端化解纠纷,转变为前端介入预防。自2024年4月开展该项工作以来,法院共委派304件案件,正在调解中131件,已调解结束173件,调解成功30件(其中做赋强公证17件,当事人自行履行13件)出具执行证书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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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各金融机构代表就如何运用“预查废”和“赋强公证”工作机制提高金融纠纷案件执行效率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提了很多可行性建议。金融机构表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法院工作,并建议由法院联合相关部门确定工作机制,完善“赋强公证”的收费和条款等问题,充分发挥“预查废”和“赋强公证”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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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干豪立足法院工作职能,就如何构建和完善金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兴宾区法院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法院工作各领域落到实处,深化诉源治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二是坚持能动履职,全面推进金融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强推制度,抓好前端和末端,服务大局,推动“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强化“如我在诉”的意识,扎实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高质量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是强化共商共治,深入推动“预查废”机制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同向发力,不断强化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金融解纷流程、机制,不断深化诉源治理,为优化法治化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知识链接

一、何为“预查废”?

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机构的涉案标的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诉前调解、诉讼立案、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案涉债务人有他案被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或查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依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金融机构的申请直接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可以该证明作为核销债权的依据。

二、“预查废”的适用条件

(1)主体条件

债权人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

(2)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债务人为2人以下自然人、标的额10万元以下,无担保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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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财产状况

债务人已有被执案件显示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虽未经过执行程序,但经查询“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4)“预查废”制度实施意义?

“预查废”制度实施后,金融机构在立案阶段发现存在其他被执行的案件并且终本,法院无需再进入诉讼或者执行程序,可在一周内甚至当天收到《预查废证明》,并凭借该证明直接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呆账核销刺请,极大程度缩短案件周期,有效提升金融化解质效。

(5) 《预查废证明》等于免除债务吗?

不等于,不是“免债金牌”!法院会定期对该类债务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若在其他案件中发现债务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金融机构发现其他财产线索,法院会立即提示金融机构尽快通过督促程序等方式确定债权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来源:来宾法庭

撰稿:曾玉珏、邓伟慧

编辑:盘舒华

一审:韦志娟

二审:杨 帆

终审:覃仪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