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开国女少将偶遇曾暴打自己的前夫,她会如何应对呢?

1960年,我国建国后第一位女少将李贞,带着自己的上将丈夫,一同回乡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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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夫妇的到来,对于湖南省浏阳县的这个小村庄来说,无疑是一桩大新闻,所以很多村民都自发出门迎接,想亲眼目睹他们村里出的这位女将军,究竟是怎样的风采。

当然,绝大多数村民,都是相当引以为傲的,唯独作为女将军前夫的古老三,感到惴惴不安,连门都不好意思出,等不小心碰到李贞的时候,那都跟见鬼一样踉踉跄跄地落荒而逃。

冤家路窄

要说李贞和前夫古老三之间的故事,无疑是一段孽缘。

1908年,李贞出生在一个贫穷农家,在家中排行老五,她的出生,并未给这个家庭带来希望,反倒是被嫌弃是个累赘。

只见父亲抱着年幼的她,却满嘴骂骂咧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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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又是个不带把的赔钱货!”

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封建年代,农村妇女因为体力不如男性,干粗重农活和打架斗殴没有男的厉害,所以很受歧视。

那些生不出儿子的家庭,不但要被人戳脊梁骨说是断子绝孙,更容易受人欺负。

李贞的父亲,就对生儿子这件事情执念相当深,哪怕在李贞之前,已经生了四个女儿了,但是在看到李贞是个女儿过后,父亲还是决意要再生一个,可谁料第六个孩子出生一看,还是女儿!

于是一心求子而不能的父亲,怄得一口老气出不赢,竟硬生生地气得病倒,在幼女出生后不久便猝然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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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一去世,这个家庭唯一的顶梁柱就倒塌了,可怜的母亲,带着六个女儿,在那样一个重男轻女的年代要怎样存活下去?无奈之下,母亲只好卖女维生,把李贞卖给了一户姓古的地主家当童养媳。

童养媳听起来好听,可实际上就是买断终身的女奴隶,从小就要伺候地主一大家子,跟丫鬟没啥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年纪一大,就要被迫嫁给地主儿子,给地主儿子传宗接代。

一般这种娶童养媳的地主儿子,都多多少少有些缺陷,不然干啥不娶那些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小姐?说白了就是这些大小姐看不上的少爷,才只能娶个好控制的童养媳,来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

而李贞嫁过去的那个地主少爷古天顺,就是一个劣迹斑斑、性格顽劣的恶少,作为家里老幺,他从小过惯了被家人宠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没少欺男霸女、偷鸡摸狗,到哪都惹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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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自打踏入这地主家大门起,就始终活得战战兢兢,在古家必须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生怕哪里做得不好,就会遭致一顿谩骂殴打。

哪怕丈夫古天顺,也更是不把她放在眼里,对待她丝毫没有夫妻情面可言,不但把她也当作奴仆一样随意使唤,而且一旦哪里看她不顺眼,就动不动对她拳脚相向,时常把李贞给揍得鼻青脸肿,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一次李贞上山砍柴,忽然遭遇大雨,被淋成了落汤鸡,可回家后非但没有得到一句关心,却反倒被婆婆怪罪磨磨蹭蹭,李贞忍无可忍之下回了句嘴,便被丈夫古天顺给一脚踹翻在地,折磨得遍体鳞伤。

这种毫无尊严、畜生不如的日子,逼得李贞一度想过一了百了,有一次她打算投河自尽,却被古家人给拦了下来,捆回去之后又是一顿暴打和囚禁,从此对她严加看管,生怕她又寻死觅活,毕竟要真的就早早死了,他们买这童养媳花的钱,岂不是就白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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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李贞始终在苦海中苦苦挣扎,隔壁的刘婆婆,也始终含泪劝她道:

“女人生来就是要受苦的呀!你看我六十多岁的人了,还要上山砍柴、挨丈夫的打骂,这就是我们女人的命呐!我们女人就要认命呀...”

李贞也不是没有想过认命,可一向如此、便对吗?如果没有后来的变故,可能李贞也会逐渐沦为刘婆婆那样,认命的“贤妻良母”。

一直到1926年,18岁的李贞,无意之中接触到了红色共产主义的妇女解放协会。

在那里,她遇到了许多像跟自己一样,曾经饱受封建社会压迫的苦命女人,意识到了她们女人也是人,不该生来就低人一等!意识到了共产党是真正为人民着想的军队,在共产主义创造的世界里,男女平等,不再有压迫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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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妇女解放协会的感染和帮助下,李贞逐渐下定决心也要走上革命道路,解放全世界受压迫的劳苦人民。

于是在一个深夜,李贞趁着丈夫熟睡,偷偷逃跑,有了组织的庇护,古家人也不敢把她怎么样了,只能任由李贞在实现自己革命理想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自此,李贞再也不是地主家的童养媳,而是一名光荣的革命战士!也正是这个时候开始,她给自己改名李贞,寓意永远对党忠贞!

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待到三十年后李贞衣锦还乡,却早已是今非昔比。

曾经她是任打任骂的生育工具,如今却重获新生,成为人人敬仰的开国女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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