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县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一起因“手滑”转错账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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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兰(化名)通过ATM机向亲属李梅(化名)转账时,未仔细核对收款人姓名及账号,误将五千余元转入陌生人李玲(化名)账户。惊觉自己转错账后顾兰立即报警,经派出所民警调解未果,顾兰将李玲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误转的钱款。

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电话、短信联系李玲未果,来到其户籍地也没能找到她的下落。随后从派出所民警处了解到曾拨通过李玲电话,她当时承认收到了顾兰错转的钱款,也承诺会退还,履行时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索性不再接听民警电话。

法官依法公告送达后开庭缺席审理了该案件,当庭向银行核对顾兰与李玲之间的转账明细,综合全案证据,依法判决李玲作为不当得利的得利人应将五千余元返还给顾兰。在判决作出后,法官继续想方设法联系李玲以期督促履行,但对方依然“失联”。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于是依职权对李玲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促使李玲尽快出面履行义务。

得知账户被冻结后,长达半年时间联系不到的李玲终于“现身”,回复法官短信,称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自己生活,表达了强烈的还款意愿。随即法官组织双方到庭交付案款,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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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运用保全措施,用最低的司法成本,助推矛盾纠纷‘早解决’,胜诉权益‘快兑现’,是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务实举措。”法官说道。

来源:贺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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