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06年铁木真在斡难河称汗开始,蒙古人以百万的人口规模,五十年的时间就横扫欧亚大陆,组建起迄今为止最为庞大的帝国 -- 蒙古帝国。

细看蒙古的征服史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蒙古人作战几乎全是以少胜多。例如灭金时的几次重要会战,都是数万蒙军打得数十万金军溃不成军。两次大规模西征,面对沿途严阵以待的近百万军队,蒙古派出的人数都未超过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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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军事奇迹的基础,蒙军的彪悍战斗力又是从何而来呢?

不少人印象中蒙古人的作战方式很赖皮,利用骑射优势放对手“风筝”。在敌方碰不到自己的同时,用弓矢杀伤、消耗对手直至敌军崩溃。这不仅过于夸大了箭矢的破甲能力,也有点侮辱勇猛的蒙古人了。

其实蒙古人破敌的主要方式或者说他们的基本战法是“迂回”,而且这种迂回不光用在战术层面,在战略上更是必选。如灭金,成吉思汗先是选择从西夏迂回,后又向南宋借道从邓州迂回;灭南宋,蒙哥的选择是从四川迂回。

不与敌方正面硬杠,绕后攻击敌方防御薄弱处。这种作战方式的优势在于牢牢掌握着主动权,打乱敌方部署,让他们在被动防御和调动中主动展示弱点和缺口,然后给予致命一击。即便是当下也是各国首选的作战方式(如果有能力实施)。

既然“迂回”这么有效,那么蒙古人的对手们为什么不用这招来反抗呢?因为迂回作战有个前提,军队的机动能力要强于对手(偷袭除外),而蒙古人恰恰就天生具备这方面的优势。

作为游牧民族,蒙古人不仅精于驭马和骑术,而且战马数量也非常多。蒙古人出征骑兵人均携带三至四匹战马,除了分开托运个人装备,主要就是通过轮骑让战马恢复体力,进而保持高移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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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西征时的推进速度大概是每日五十至六十公里,而那个年代的军队日均能保持二十公里就不错了。而且这还不是蒙军的极限,他们创造的纪录是三个月内日均八十多公里(1238年西征北俄罗斯),这都赶上现代纯机械化部队了。

其它军队难以达到这种高移速,除了马匹方面的限制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后勤跟不上。在古代那种落后生产力下,粮草、军需的运输是非常消耗人力、畜力、物力和时间的活动,尤其是在道路条件恶劣的环境下。

而后勤跟不上,前方军队不攻自溃,自古名将皆爱断敌粮道就是这个原因。所以军队一两天高速突击没问题,时间再长就必须降低速度让后勤跟上,不然就没饭吃了。

蒙古人另辟蹊径简化了后勤运输的问题,方法是“羊马随征”,将牛、羊等牲畜作为军粮。这样“军粮”不仅能自行移动,还可携带军需物资,而且越野能力很高。

这种方法不仅提高了后勤队伍的移动速度,还极大降低了后勤运输的消耗(运输人员消耗的粮食并不比作战部队低)。所以蒙古人的后勤运输效率,是同时代其它国家特别是农业国家的好几倍。

注:蒙古人有个专门的机构“奥鲁”(也叫“老小营”),专司负责看管物资,驱赶、牧羊随军的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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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蒙军还有个短时间甩开后勤队伍进一步提高移速的方法。这个方法并不是绝食,而是“饮马血”。在需要的时候,蒙古人会用刀割开马匹的血管直接吸血,吸完后再缝合好伤口,这样可以保证马匹不死继续骑乘。

蒙古人特殊的后勤保障方法,不仅提高了军队机动速度,还扩展了行军路线的选择范围。为了保障运输,很多环境恶劣的地带普通军队是无法通过的。而这些普通人常识里的“绝域”,却成为蒙军的道路,进一步提高了迂回的突然性。

蒙古西征花剌子模时,哲别就选择翻越“绝域”天山山脉来迂回。正是这种将不可能变为可能的能力,让波斯人在史籍里多次留下这样的记录,“蒙古人如幽灵般来到城下”。

不过打仗最终还是要靠人,士兵上阵如果连刀都握不住或者转身就逃,再高明的策略、战术、方法也是白搭。为了保证士兵的战斗力,蒙古人除了日常严格训练还有严厉军法,如“十一必斩之条”。

泄露军机、擅离职守、会师误期、镇守不严,这四条就是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就不多说了。第五条“携众逃归”,并不单指常规意义上的战场逃跑。被征发前往战场或集结地时,无令中途返回的都算“携众逃归”,就算战事结束也不例外。

第六条“不翻回者”。骑兵作战有个特点,不是持续推进,而是一轮轮的冲锋(包括骑射)。每次冲锋后需返回后方重新结阵、补充箭矢或更换骑枪战马等等之后再发起新的冲锋,这就叫“翻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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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士兵利用“翻回”躲避冲锋或者拖延摸鱼,蒙军在交战前会划一条线,交战时退到线后者即为“不翻回者”,斩。

第七条,“妄进”。主要是战场上不听号令,随意行动的人。第八条,“诈避征役”,针对以欺诈方式(例如称病、自残等)逃避征兵的人。

第九条,“抢物”,这是蒙古军法中的重点之一。

古代所有军队都是依靠“财物利益”来驱动、凝聚战斗力的,换句话说如果从军无财,这支军队必然拉跨(例如明军中后期)。蒙古军队也不例外,获取战利品自然也是蒙古人从军的主要目的之一。

但是军队又非常忌惮战场争抢战利品,因为这会破坏有组织的军阵,进而让军队战斗力锐减,甚至被敌军借机反杀。所以蒙军对这条军法执行的非常严厉,以致西欧人产生了错觉。

斯帕拉多市(今克罗地亚斯普利特)的编年史家托马斯留有这样的记录,“鞑靼人因极度的残暴,致战利品于不顾,对珍贵细软视而不见,一味地屠戮人众。”

至于战后如何分配战利品,蒙古人的方法也非常特别 -- “先占”。交战时由部队长官出面,用一根带有标识的箭矢对一定区域的财物作标记,战后打扫战场时各部队根据标记来瓜分战利品。

蒙古进攻南宋的过程中,“先占”这种特殊方式,也让很多汉人在城破后免遭屠杀。因为大量汉族军官进入蒙军,他们在城破后不仅需要财物还需要人力耕作田地。这些汉将就在城破后大量标记院落,躲在院中的人自然也就免遭蒙人屠戮了。

围攻真定时,蒙古人本欲城破后屠城。汉将赵迪就用“先占”的方式,保住了一城百姓的性命。

第十条,“同队同命”。作战时队伍里只要有一人退却、逃跑,全队同罪皆斩。其残忍无情,并不亚于罗马的“十一抽杀律”。第十一条,“纪律无统”,这条跟中原常用的“不服令者斩”差不多是一个意思。

除了这些“必斩”之外,蒙古还颁布过《省谕军人条画》等诸多军法,详细约束军队、军士在战场外的行为举止。例如驻扎必需住于军营,行军、牧放不得践踏田禾等等。

综上可以看出,蒙古军队并不是一些人想象中无组织、无纪律的杀人狂魔集合体。其实纪律和残暴并不互斥,有组织的狂魔们比一盘散沙的暴徒更具破坏力,也可以说纪律是残暴的倍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