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光市公安局接上级部门推送引流线索,成功抓获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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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王某英

今年5月上旬,寿光公安接到上级推送的引流线索:有人在寿光某酒店使用手机向他人发送涉诈短信,涉诈号码为188********,注册人为王某英,注册地为寿光某营业厅。

民警立即围绕涉诈手机号展开研判分析。很快,民警便掌握了注册人王某英的活动轨迹。民警果断出击,将正在利用多部手机发送涉诈短信的王某英当场抓获。

经查,王某英伙同他人在明知上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自2024年4月份以来,先后在乌兰察布市及寿光市某酒店给上家提供手机、自己及他人办理的手机卡,上家利用远程控制软件,通过王某英提供的手机及手机卡向受害人发送涉诈短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后上家通过虚拟币等方式向王某英等人发放好处费,王某英等人先后获利20000余元,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处理。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信罪”有哪些类型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什么是涉“两卡”行为?就是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此外,“帮信罪”还有很多行为类型,比如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

警方提醒

1. 居民实名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只能自己使用,不要因任何理由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2 .谨慎交友,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种“套路”诱骗误入歧途。

3. 遇到自己不能解决、不能理解的事情一定要多与父母、师长沟通交流,或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