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办理一起公安机关移交的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案件。

7月18日,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一支队仙桃大队查获一辆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山东籍重型集装箱货车,按照案件管辖分工划分,将涉案车辆移交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依法对涉案车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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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当班驾驶员冯某某驾驶的货车经营许可范围为普通货运,其装载货物为166AH电芯成品(锂离子电池),总箱数29箱(拖盘),总数量8526个,总重量26.7吨,属于9类危险货物,其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7月22日晚,承运方江苏众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排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将车上货物全部转运。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全程现场监督,确保双方完成转运交接,货物数量无误,外包装完好无损。后续,执法支队将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涉案车辆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超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既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通过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督、城管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强化对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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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