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湖北孝昌,一精神病人持刀伤人,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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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说,凶手是三级精神障碍患者,在精神病里面,也算比较严重的了。

按理说,这种人就应该被关在精神病院里,接受强制治疗。

可谁能想到,他突然持刀出现在大街上,9个无辜的路人,祸从天降。

有精神病的没进精神病院,没精神病的倒进去了。

湖北恩施,男子李和永,因为土地纠纷,自学法律去上访,结果在出发的前一天出事了。

村干部带着警察和当地精神病医院的人,冲到李和永的家里,直接把人弄到了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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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医院还开出了精神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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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以家属身份去探视,得知诊断证明书是一年前医院下乡筛查时作出的。

而李和永本人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接受过精神障碍筛查。

这就充满了黑色幽默,真正的精神病在外面疯狂杀人,假的精神病被送了进去吃药挨打。

两个案子放在一起,凸显了目前精神病存在的两种常态——

应该被收治的患者,由于没钱治疗被拒之门外;不该被收治的人,却因为各种奇怪的理由被强制治疗。

这种稀缺医疗资源错配,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面临来自精神病院和未收治患者的双重威胁。

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

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治疗,出院时却要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原则。

所以,一旦“被精神病”了,你就陷入了无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怪圈,无论当事人怎样抗议,都没有第三方机构来处理异议。

更恐怖的是,精神病人是需要强制治疗的,药物、拘束衣、甚至手术,后果可能把正常人变成精神病、傻子甚至死去。

与之相比,拘禁虐待什么的,都是小儿科。

翻开互联网的记忆,“被精神病”的事情,就一直没有消停过。

湖北省十堰市网友彭宝泉,河南漯河市农民徐林东,都是“被精神病”的典型案例。

回到湖北恩施这个事上,充满了蹊跷。

早在事发一年前,李和永压根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医院给诊断为精神病了。

然后在他要上访的前一天,村干部带着警察突然出现了,把人送到精神病院。

早早布局,适时下手,李和永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我从不认为谁弱谁有理,但让人悲伤的是,在权力的滥用面前,弱者常常无处讲理。

人最难的不是证明自己有病,而是证明自己没病。

李和永在精神病房铁栏后,一直说:“要相信法律”。

法律,是为了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维权的代价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