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三年(1656年),广东琼州六千名官兵中,有人因多年缺饷、缺粮病死或自缢;有些地方官兵一年只能领五个月的军饷,缺粮高达六个月。

广东巡按张熙上书,请求速拨粮饷,以解燃眉之急。

顺治十六年(1659年),福建驻军因七八个月拿不到军饷,有人结队逃亡,有人出城抢掠百姓。

福建总督李率泰向朝廷告急,说省财政拿不出一分钱,也没地方可借,而眼前情形万分危急,请求朝廷拨粮饱饷。

清朝初年财政拮据,军饷告急,面对以上这样的情况,清廷会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呢?一场针对江南士绅的掠夺性政策从天而降,奏销案在江南全面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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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奏销案”,其实只是当时人们和后世对这一案件较委婉和隐讳的称呼,当时的清政府把此案称为“辛丑奏销案”、“顺治十七年江南抗粮一案”、“江南抗粮不纳一案”等。

清廷发动此案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借口欠粮、抗粮,整顿全国财政,尤其是全国财赋重地江南财政。

与此同时,清廷还以追缴钱粮拖欠为由,以此打击反对清政府的达官士人,尤其是江南士人。

所以在此案中,江南士绅阶层遭受了清廷的残酷镇压,有史以来,继焚书坑儒之后,中国文人士绅地位再一次跌入低谷,绅衿士子功名尽黜,斯文丧尽,时人戏称“探花不值一文钱”。

清廷如此行为,除了掠夺民财,为何要对江南士绅极尽打压呢?我们先从奏销案说起。

奏销案的爆发与一个人息息相关,这个人就是朱国治。

对于朱国治很难评,在三藩之乱时,他因不降吴三桂,结果惨遭杀害,可谓忠勇之士,然而在奏销案中,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酷吏。

在他上任江苏巡抚后,为完成清廷任务,第二年就在嘉定捉拿了几十名欠粮的乡绅,第三年弄了一份名单,这份名单上有13517人,全被他列为“逃税分子”。

此外,还有254名衙役名单,这些人的问题是,要么办事不力,要么跟地方勾结,朱国治主张对这些人从严处置。

乍一看,好像朱国治这个官员挺尽职,其实不然。在这份名单中,确实有些“逃税避税”的土豪劣绅,但也有一些是交了赋粮,而政府没有注销的;还有一部分人是没有欠粮,但因为得罪了小吏,于是也被写了进去,总之这份名单问题非常复杂。

名单一上,清廷如何惩处这些人呢?其实早在顺治十五年(1658年),吏、户、礼三部率先制定了针对绅衿的抗粮处罚,主要内容如下:

拖欠钱粮八九成的贡生、监生、禀生罚四十板,革黜为民,枷号两月,并继续严催;

拖欠五六七成罚四十板,革黜为民,枷号一月,继续严催;

拖欠四成以下的人,全部革职,罚二十板,继续催缴;

如有官员知情不报被检举者,也一并处罚。

并且下令在圣旨到达江苏前,如果能缴纳所欠钱粮的,则免提解到京治罪;如果圣旨到达后仍有拖欠者,一律提解至京,从重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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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结果是,在圣旨到达前,仅有8名未缴完,其中还包括被处斩的3人,也就是说,欠粮的绅衿基本都缴纳完了。

然而朱国治对绅衿的追查十分严酷,有人因欠了七丝遭到罢黜,有人因欠了一厘而被降级,比如翰林院编修叶方蔼,欠一厘降调二级,于是民间就有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戏说。

更为诡异的是,清廷借此重新对“乡绅”进行了定义,只有本朝出仕者方准称为乡绅,明朝废绅不算。

从奏销案不难看出,清朝统治者为了建立稳固的政权,对与清朝不合作的明朝乡绅要彻底划清界线,取消他们的特权地位,以此建立起听命于清朝的统治阶级和特权阶层。

同时,对那些不真心归顺清朝的原明朝官员也予以警示, 对现任官员拖欠赋税者从轻发落,只对他们的家人给予了处分。

在清廷的双重惩罚下,许多明代世家大姓破产,成为平民百姓,有的世家子弟从此和科举无缘,一些被禠夺功名的读书人更是前途尽毁,人生陷入绝境。

然而在奏销案爆发前后,还爆发了几起比较典型的案件。

比如僧函可案,顺治四年(1647年)一位叫函可的僧人要入南京城,在例行盘查时被扣押,原因是他随身携带了一封福王写给阮大铖的信,和一本自己写的书,其中书里有一些应该屏蔽的词却没有屏蔽,而且他的通行令牌还是洪承畴给弄到的。

没错,函可的真实身份不简单,原是明朝礼部尚书韩日缵的儿子,这位韩日缵曾是洪承畴的老师。

当时有人想借此大做文章,扳倒洪承畴,但鉴于清初形势特殊,多尔衮对此事也没有深究,只是将函可发配沈阳,而洪承畴则毫发无损。

尽管僧函可案没有扩大化,但却开启了清朝文字狱的先河。

再如在奏销案之后,不久在江南又发生了一起哭庙案。

“哭庙”是苏州一带流传已久的习俗,因为当地经济发达,人文荟萃,当官府有不法不当之举时,一些有志的士子们就会聚集文庙,作《卷堂文》,向祖师爷孔圣人哭诉,以此召集民众向上级告状。此举在明朝很有效,但换了新朝之后就变成了一场灾难。

清朝统治者缺乏汉文化,对“哭庙”习俗“闻所未闻。当士子们为惩处贪酷县令任维初而组织哭庙时,正好遇上了顺治驾崩,结果这些士子因大不敬之罪而惨遭杀害,其中就包括才子金圣叹。

任维初也是催缴赋税的官员之一,因此,哭庙案被看作是奏销案的延续。

此外,在顺治年间还发生过一起明史案,也是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再有通海案,其中江南奏销案”、“哭庙案”和“通海案”,合称“江南三大案”。

以上提及到的这些案件,无一不是冤案,所针对的对象也大多都是士绅,清廷所采用的的方式也是一致的,就是残酷镇压和杀戮。

“朝廷有意与世家有力者为难,以威劫江南人也”,其实这是清廷入关后实行“异族统治”必然的结果。

满族是一个少数民族,它通过武力入主中原,虽然暴力掌握了政权,但无法赢得汉族人民的心,满人的强权在文化上并不具备优势,所以,在他们入主中原后,就会被汉民族文化所包围。

为了缓解这种压力,清朝一面吸收汉族文化,一面加强专制统治,同时还对汉文化保持高度警惕,担心汉人的文化优势转变为政治优势。

所以,有清以来文字狱最盛,当然士大夫们的奴颜也是最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