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汉城

这份《旧人民币销毁方案》是笔者的珍藏,它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分行营业部于1955年5月24日向南京市财委上报的一份请示批示方案。 虽然这是一份废弃的方案,并没有签发实行,但我们依然能够从中读出不少重要的历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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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双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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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案一共10页,约2700字;由(附件一)旧币销毁工作处理程序和(附件二)旧币抽查工作处理程序组成;并附有6张加盖“销毁”章的第一版人民币。从行文程序来看,这显然是一份胎死腹中的方案,文头上只有拟稿人,没有核稿人,更无签发者,所以废弃保存了下来。

仔细阅读这份方案能让我们发现,当时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的业务属双重领导,不仅归总行直接领导,也属市委横向领导,销毁第一版旧人民币需得到市财委的批准。报告中要求成立市财委、人民法院、公安局和银行共同组成“监销委员会”,负责领导有关监销事宜,并且指出要在监销委员会下设立监销、销毁、保卫三个工作组,分别由财委、法院、公安局的相关同志任组长。

方案中指出:“截止1955年5月23日,南京市人民银行已收回旧人民币1776亿元(合新币1776万元)。其中,在3月1日以后收回者为1135亿元(合新币1135万元),估计约占市场货币流通总量的99.56%。”从方案来看,银行在回收前有库存641亿元(合新币641万元),可以理解为货币发行库存和业务库存之总和。从货币银行学的角度而论,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于商品价格总额,而商品价格总额则决定于流通中的商品量。从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回收的市场货币流通总量,应该不难估算出当时南京市流通中的商品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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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历史背景

要进 一步了解这份方案,就要回到它出现的历史背景上。 1955 年 2 月 21 日,国务院发布《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并从当年 3 月 1 日开始实行。 该《命令》指出,新旧币的折合比率定为新币 1 元等于旧币 1 万元。 可见这次发行新的人民币不是货币制度的改革,只是改换钞票的面额,调整价格标度,提高人民币单位 “ 元 ” 的价值量,使新的货币单位符合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彻底清除通货膨胀的痕迹,更好地发挥人民币在计价、流通和支付中的作用。 《命令》中还规定: “票面一万元、五万元的两种旧币,截至 1955 年 4 月 1 日停止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在 4 月 30 日前仍可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代理兑换机构,按法定比率兑换新币,从 1955 年 5 月 1 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停止收兑。 票面五千元及五千元以下各种旧币停止流通使用的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视收兑情形另行适当规定。 ”可见当时对票面 1 万元和 5万元的两种旧币有不同的收兑方法,这也是目前钱币收藏中这两种一版币数量稀少的原因。

鉴于此,笔者收藏的这份方案中要求建造销毁炉,表示根据上级规定,凡本地无造纸厂的旧币销毁一律采用火焚方法,经研究决定建造销毁炉; 按照销毁炉的一般容量,每天约可销毁 50 袋,需 10 天才能完成。 这显然是一个原始的销毁方法,也印证了当时南京市无造纸厂。 若有造纸厂的话,只要在销毁前先将旧币打上孔,倒入造纸厂打浆球打成纸浆即可。 今天的 全国各大省会城市都建有残破币销毁中心,先进行粉碎,然后压制成砖块送往发电公司,成为发电厂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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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谜题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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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加盖“销毁”章的第一版人民币

方案中还指出: “抽查时必须按照抽查比例进行抽查,对所回收且已复点过的旧币,五万元券为100%,万元券为30%至40%,五千元券为10%至20%,千元券为3%至5%,五百元券以下为1%至3%。 估计需20人以20天时间才能完成抽查工作。 ”由此可见,当时对抽查钞券采取抓大放小的方法,抽查需手工办理,工作量仍很大。

根据该方案要求,销毁工作必须在当地党委领导与组成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行长亲自负责掌握销毁事宜,抽调政治质量及思想品质较好、保密观念较强、对工作能切实负责的同志参加。 方案对抽查工作流程制定了详尽的规定,比如凡抽查的人员不得抽查原由自己经手复点的票券; 对抽查中如发现多数捆内有数目不符,监销人员有权停止抽查,责令银行重新清点; 如抽查出某一经手人错误特别多,可将所有由该员经手的票券全部进行清点; 如捆中差错不多,可按原规定比例抽查,对多缺情况应根据原封签名章追查责任等。

不过,截至目前,这份长达10页的《旧人民币销毁方案》中还有许多未被解读的信息。 比如方案上为什么附有6张加盖“销毁”章的一版币? 这6张旧币是怎么做的账? 该方案为什么没有签发? 这些至今仍然是个迷,有待关注钱币收藏的我们去挖掘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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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当中还说了啥

在收藏了这份长达 10 页的《方案》后,笔者仔细将原文进行了整理。 可以看到,其中拟实行的旧币销毁工作处理与抽查工作处理,程序是很郑重、严格的。 鉴于前面讲述的内容大多出自其附件一的《旧币销毁工作处理程序》,接下来我们不妨着重还原其附件二的《旧币抽查工作处理程序》,或将有助于关注人民币收藏的同好,对当年的兑换工作有更加清晰的认知。

旧币抽查工作处理程序

(附件二)

(一)于抽查前由监销负责人根据销毁币不同票面的抽查比例,分别确定抽查的部分,通知管库员,根据指定的抽查部分分批出库抽查。

(二)领款手续:

(1)每日抽查前,由抽查组长根据抽查人数估计当日工作量,填制(出库券别明细表)一式二份,除一份留存备查外,一份凭以向管库员领取抽查的旧币。

(2)管库员接到(出库券别明细表),凭以将款项搬至抽查办公地点,拆袋点交抽查组组长,抽查组接款后,即查点捆数与(出库券别明细表)所列金额相符后,记入(款项交接登记簿)收入栏。

(3)分发抽查时,由抽查组长分别抽查员姓名、及其所领金额逐笔记入登记簿付出栏,经抽查员核对无误后签章。

(三)抽查工作程序按现行出纳制度办理,不另行拟订。

(四)结束当日抽查工作:

(1)抽查员当日工作结束时,应将自己所清点的钞票进行一次查对:1、查点捆数是否与原领数相符;2、检查每捆是否十小扎;3、检查封签金额与钞票金额是否相符及私章是否齐全。无误后,交抽查组长,组长收到后应与原领款账核对相符后,在(款项交接登记簿)上登记(记收入栏),并由交款人盖章。

(2)组长收齐当日全组所有抽查的票券后,即行轧账:1、核对抽查后,总数是否与原领款数相符;2、检查封签及抽查大捆中的小扎数;3、核对封签是否与捆内的票面金额相符;4、统计差错,以便分别处理。

(3)组长工作结束后,在监销委员会指定的监销人员监督下,按照不同券别装袋缝口后,由监销人员在袋口封签上盖章,并注明(已抽查)字样,以便识别。

(4)由组长将抽查后的票券填制(入库券别明细表)一式二份,连同钞票交管库员核对无误后,在(入库券别明细表)上盖章,一份留存,一份退交抽查组长销账。

(五)掌握问题及注意事项:

(1)抽查中如发现多数捆内有数目不符,监销人员有权停止抽查,责令银行重新清点。如抽查出某一经手人错误特别多,可将所有由该员经手的票券全部进行清点。如捆中差错不多,可按原规定比例抽查,对多缺情况应根据原封签名章追查责任。

(2)所有抽查后旧币专库保管。

(3)抽查人员发现差错应随时向组长报告,最后由组长待全部点完后,将差错项在大小封签上注明,分别处理。

“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