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偷鱼

王大妈是一个普通的农村老太太,平时勤劳节俭,对家人也很慈爱。她最疼爱的就是她的小孙子,每次看到他放学回来,她都会给他准备一些好吃的。有一天,王大妈从集市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小区门口,她突然发现一辆车上挂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一条活蹦乱跳的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王大妈心想,这条鱼看着很新鲜,如果能拿回去给小孙子做鱼汤,那该多好啊!她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车主不在附近,于是她忍不住伸出手去,把袋子拎了下来。

被偷走的河豚鱼

王大妈拿着袋子赶紧离开了,心里暗自高兴。她没有注意到车主其实就在不远处的超市买东西,也没有听到他在走出超市时大声喊道:“谁拿了我的河豚鱼?那可是有毒的,要特殊处理才能吃!”

王大妈也不知道自己拿走的是河豚鱼,这是一种高价但高毒性的海鲜,如果不经过专业的去毒和烹饪方法,就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王大妈只觉得这条鱼长得很奇怪,刺也很多,但她以为既然是别人买的那就没问题。

小孙子中毒

王大妈回到家后,迫不及待地把鱼剖开洗净,切成块状放入锅中。她用自己多年的烹饪经验,加了一些姜、葱、料酒等调料,很快就炖出了一锅香气扑鼻的鱼汤。小孙子放学回来后,闻到了鱼汤的味道,立刻跑到厨房里。王大妈把所有的鱼肉都盛到他的碗里,让他尽情享用。

小孙子很喜欢吃鱼,觉得这条鱼肉又白又嫩,汤也很鲜美。他吃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吃撑为止。王大妈看着他吃得开心,也感到很满足。但是没过多久,小孙子就开始感觉不舒服。他说自己恶心想吐,还有点头晕。

王大妈以为他是吃得太多了,就给他倒了杯温水让他喝。但是小孙子的症状并没有缓解,反而越来越严重。他开始呕吐和腹泻,还出现了呼吸困难的现象。王大妈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赶紧打了120,把小孙子送到了医院。

前往医院

的救护车上,小孙子已经昏迷不醒,王大妈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心里祈祷他能够平安无事。她想不通自己做的鱼汤怎么会让孙子中毒,难道是鱼有问题?

她突然想起那条鱼是自己偷来的,她不知道那是什么鱼,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她后悔自己贪图便宜,做了这样的傻事。她希望一切都是自己的噩梦,等到醒来就会发现孙子还在身边。但是当她到达医院后,她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中毒真相揭晓

医生把小孙子送进了急诊室,对他进行了紧急抢救。王大妈在外面焦急地等待着,不敢想象最坏的结果。她拨通了儿子和儿媳的电话,让他们赶快过来。她没有告诉他们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只说孙子突然不舒服,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她不知道该怎么向他们解释自己偷鱼的事情,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原谅自己。过了一会儿,医生从急诊室出来了。王大妈立刻上前询问孙子的情况。医生摇了摇头,说:“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但是孩子还是没能挺过来。”

王大妈听到这个消息,就像被晴天霹雳击中一样,整个人都崩溃了。她哭喊着要见孙子最后一面,医生安慰她,并带她进了病房。王大妈看到孙子躺在床上,面色苍白,身上插满了管子,她忍不住扑上去抱住他,哭得撕心裂肺。她问医生为什么孙子会死亡,医生说:“根据我们的检查和化验结果,孩子是因为食用了河豚鱼而中毒死亡的。”

王大妈一听这个答案,就像被雷劈了一样,呆呆地看着医生。医生继续说:“河豚鱼是一种有毒的海鲜,如果不经过专业的去毒和烹饪方法,就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你们近期有没有吃过河豚鱼?”

王大妈听到医生的话,只觉得心如刀绞,她后悔不已,但已经无法挽回了。她只能在孙子的尸体前痛哭流涕,求神拜佛,希望孙子能够原谅她。

王大妈的忏悔和痛苦

得知孙子已经死亡后,王大妈悲痛万分。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坏的奶奶,亲手害死了自己最爱的孙子。她想到自己当初偷鱼的举动,当真觉得自己又愚蠢又贪婪。

想到自己给孙子做鱼汤的那一刻,心如刀绞。王大妈不知接下来的生活会怎样,不知该如何面对儿子和儿媳。她怎么也想不到,仅仅是自己一时贪小便宜,竟然就害死了亲孙子。更也想不到,仅仅是偷了几条鱼,竟然会有如此大的报应。

但是事已至此,王大妈没办法,只能打电话先通知自己的儿子儿媳。自己现在已经方寸大乱,没法冷静,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儿子儿媳的悲痛和怀疑

王大妈的儿子和儿媳接到电话后,立刻赶往医院。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觉得孩子可能是感冒发烧之类的小毛病。但令夫妻俩万万没想的是,他们会看到这样的一幕:儿子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已经停止了呼吸。

王大妈跪在地上,哭得死去活来;医生严肃地告诉他们,孩子是因为食用了处理不当的河豚鱼,并且没有第一时间得到救治,造成中毒死亡的。

夫妻俩听到这个消息,就像被晴天霹雳击中一样,整个人都僵住了。他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不敢相信他们最爱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他们。夫妻二人开始追问王大妈发生了什么事情,王大妈只能低着头,抽泣着说出真相。

她说自己回家时,看到有一袋子鱼没人看管,于是就想着贪点小便宜,动手偷了一条鱼回来给孙子做汤。但是自己怎么也想不到,那么一条小鱼会有毒啊。自己也从来没见过这种鱼。

王大妈说她不知道河豚鱼不能随便吃,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说她只是想给孙子补补身体,没想到害了他的命。她现在真的很后悔,真的很对不起他们。

真相大白与法庭判决

夫妻俩听闻事件的所有经过之后,悲痛欲绝。对王大妈进行训斥。可是,这毕竟是无心之过,而且又是自己的老妈,那他们还能怎么样呢?人死如灯灭,先想办法处理孩子的后事。

可是越来越自责,越来越伤心的王大妈却没有好好反思自己的过错。她认为,一切都是丢鱼的那个失主造成的。如果不是他把这种害人的鱼,放在路边的车上,自己也不会去偷。小孙子也就不会死亡。

如果失主当时就在车边,及时制止自己偷鱼,那自己也不用遭受儿子和儿媳的谩骂和冷眼。

王大妈越想越气不过于是一纸诉状,将丢鱼的失主,告上了法庭。

很快,法院便就此案件开庭审理了。经过法院的调查和审理,法院最终给出了判决结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院认为,鱼是王大妈自己偷的,而非失主赠与。后续用河豚煲汤给孙子吃也是出于王大妈的个人意志,并无旁人劝导。所以最终导致孩子死亡是王大妈一手造成的,与失主无关。

以案释法

河豚鱼是一种有毒的海鲜,如果不经过专业的去毒和烹饪方法,就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根据相关的规定,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只有经过国家备案的养殖河豚加工企业,按严格的加工技术要求去除了河豚的有毒部位的河豚产品,经过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才能上市销售。

那么,如果有人因为偷取或食用野生河豚而导致他人中毒死亡,应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呢?

本案例是一位农村老太太王大妈,因为贪图便宜,偷了一条不知名的鱼回家给孙子做汤。结果这条鱼是一条有毒的野生河豚,孙子食用后中毒死亡。王大妈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将失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大妈构成盗窃罪,并退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这个案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以案释法:

首先,王大妈偷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抢夺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妈偷走了失主放在车上的袋子里的鱼,属于盗窃公私财物。虽然数额不大,但是由于这条鱼是国家明令禁止加工经营的野生河豚,具有特殊性和危险性,因此可以认定王大妈有其他恶劣情节。

因此,王大妈应当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其次,王大妈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王大妈将偷来的野生河豚作为普通鱼煮给了孙子吃,并且没有告知其食用风险和处理方法。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孙子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他的死亡。因此,王大妈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王大妈将失主告上法庭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他人侵权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王大妈的孙子中毒死亡,是由于王大妈自己偷鱼、煮鱼、喂鱼的行为导致的,与失主无关。失主只是将鱼放在车上,并没有明示或暗示让王大妈拿走。失主也没有对王大妈进行任何形式的欺诈或胁迫。因此,王大妈没有理由要求失主赔偿。

综上所述,本案中,王大妈不但没有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反而因为贪图小利而触犯了法律。她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还要承担道德责任。她将失主告上法庭的行为是毫无道理的,也是徒劳的。

这个案例告诫我们,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问题,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偷取或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更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和权益。

结语

这个案件的结果是令人悲哀的。王大妈不仅失去了孙子,也失去了儿子和儿媳的信任。只因一次贪小便宜,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这个案件给了世人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尤其是对于当代的新婚夫妇与家里的老人。老人们一生清贫,老了就想着能省一点是一点,少花一分是一分。可是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认知显然已经难以跟上时代。慢慢出现了很多他们都闻所未闻的东西。

可是有些老人思想顽固,也很少有能去主动学习,或者听进去孩子的话的。所以我们做儿女的,一定要抽出时间,经常陪伴老人,陪伴孩子。慢慢去给老人科普现代生活的常识。珍惜亲情,珍惜财产,珍惜社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才能拥有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