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法轩 记者 顾潇)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4月16日,扬州宝应法院在开庭审理两起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据了解,这是扬州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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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在少家庭法官童志高承办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是组合家庭,婚前各带有一名子女,婚后又共同生育一名子女。最近,因为在子女教育等方面发生分歧,夫妻双方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闹上法庭要求离婚。在庭审中,法院依法向男女双方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逐字逐句现场进行提示阅读,并结合《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对他们进行具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及离婚后将未成人权益放在首位,引导双方提升家庭责任意识,认识侵害未成人权益的行为过错,并督促双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尽到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就子女抚养、探视、财产分割等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承诺今后要照顾好子女,多关心子女,不让子女受到委屈。

在少家庭法官李燕承办的案件中,也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他们解除婚姻关系应当谨慎。即便离婚,双方要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更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庭审结束后,法官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法院将适时回访,关注孩子的成长情况。

据介绍,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实施后,宝应法院将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联合辖区检察院、妇联、民政等部门,逐案开展反家庭暴力以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既做好案件庭审,又因案制宜加强提示、教育,让当事人认识到带娃并非家庭小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