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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终本清仓”执行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2024年4月29日,浑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县永安镇联防队的协同配合下,强制腾退房产、收回承包果园一处,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 情 回 顾

浑源县永安镇唐家庄村民委员会与该村村民张某签订了苹果园承包合同。承包到期后,考虑到原来的苹果树老化,张某新种的杏树又未见收益,于是村委会决定将承包期再延长十年并无需另行支付承包费用。然而第二次承包期满村委会决定解除双方承包合同收回果园时,张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交出返还,无奈村委会将张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果园承包合同,责令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将果园返还村委会。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下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从果园自建房搬离。经多次催告无果后,2024年1月9日,执行干警又在果园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其务必于2月29日前搬离。然而时间进入4月份,张某一家依然住在果园不愿搬离,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房收回果园。

现 场 直 击

腾房现场,张某的妻子躺在地上哭闹不停,两个女儿则破口大骂,其本人和哥哥更是气焰嚣张、脏话连篇并作势推搡执行干警,场面一度十分激烈。为了稳定张某一家人的情绪,执行干警一方面继续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劝其主动配合腾退;一方面在永安镇联防队员的配合下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经过一上午的紧张工作,张某在果园内五间自建房的主要物品被搬运至其在村里的住房内,剩余物品及院中杂物张某一家承诺自行收拾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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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的一把利剑。法不能为不法容情,法更不能为不法让步。今后,浑源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来源:浑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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