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律师,我之前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支持,判决书上的时间是2023年10月3号,是不是我在2024年4月3号就可以再次起诉?

也迪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很多人认为,六个月是指从判决记载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这是有误区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但是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的,六个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上述问题中,判决作出时间是10月3号,但是判决送达和生效时间不一定是10月3号,判决生效时间自当事人收到判决之日起计算15日的上诉期,双方在上诉期内都没有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才算生效。判决生效后再往后推算6个月,为可以再次起诉的最早时间。

但是也有两种情况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1、虽然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在六个月内出现与上次起诉不同的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限制,可以直接起诉。

2、虽然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在六个月内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但是是被告要求离婚的,不受六个月限制,可以直接起诉。

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六个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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