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云南母子因个人喜好,竟私自拐走贵州11岁女孩,企图将其作为儿媳的新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不仅触犯了法律,更挑战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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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事件的始作俑者是一位名叫杨某的云南女子,她与其1997年出生的儿子张某都是云南曲靖市人。

去年,杨某在贵州六盘水市某村偶遇了年仅11岁的小张,或许是觉得小张乖巧可爱,竟心生将她带回云南,嫁给自己的儿子张某当媳妇的念头。这种荒谬的想法,在正常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杨某却真的付诸了行动。

杨某先是找到小张的父亲,提出了这个荒谬的请求,遭到了对方坚决的拒绝。然而,这并没有让杨某放弃,她反而联系了自己的儿子张某,让他来到六盘水。

在得知小张独自在家无人看护的情况下,杨某私自将小张带走,并指使自己的儿子张某将小张带回云南家中。

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践踏。这还只是一个年仅11岁的孩子,她应该在学校里接受教育,享受童年的快乐,而不是被强行带走,被迫卷入这场荒诞的“婚姻”中。

幸运的是,这起事件最终得到了警方的及时介入。杨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其儿子张某也在警方的电话通知下到案。两人均被刑事拘留。

六盘水水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以犯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杨某、张某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这一判决结果无疑是对母子二人行为的严厉谴责,也是对社会正义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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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杨某和张某对此判决并不满意,他们均提起了上诉。但在二审期间,杨某却突然改变了态度,自愿撤回了上诉。这或许是她在面对法律威严时,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选择了接受判决。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了母子俩拐骗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的犯罪事实,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裁定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表示对杨某和张某的行为感到愤怒和不解。这母子俩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情,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年幼的小女孩,不谙世事,如此行为,会对她的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必须严惩。

同时,这起事件也引发了我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深思,不论是孩子父母,还是作为陌生人的我们,都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让他们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对于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都必须予以严厉的打击和谴责。

最后,要为警方的及时介入和法院的公正判决点赞。正是有了他们的努力,才使得这起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正义得到了伸张。同时,我们也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