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偏偏有这样一名男子,执迷不悟、不思悔改,五年间“四进宫”,刚出监狱大门,再动歪念,最终落入浠水警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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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早上6时许,浠水县丁司垱镇的程先生如往常一样前往街上路边商店,准备开门做生意,可刚到商店,眼前一幕令他心里一惊,卷帘门被撬开,店里商品被翻得乱七八糟,经过仔细清点后,发现收银台的1500元现金和五包香烟被盗,程先生慌张地向浠水县公安局丁司垱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案后,丁司垱派出所民警经过勘察案发现场,卷帘门被人为暴力破坏,犯罪嫌疑人进入商店后专门对贵重财物下手。通过店家安装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作案过程:4月22日凌晨1时许,一男子利用木棍撬开卷帘门进入商店,将店内现金和香烟洗劫一空后逃之夭夭。

民警发现,男子在作案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头戴鸭舌帽、面戴口罩,手穿针织手套,作案手法极其娴熟,可能是一名盗窃惯犯。

随后,民警向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寻求支持,无独有偶,4月21日凌晨,巴河镇两家路边商店也发生了盗窃,作案手法如出一辙,民警分析该三起案件可能为同一人所为,于是并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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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次反复查看监控视频,研判分析,最终锁定大冶市的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查询,民警发现余某某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五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

5月8日,民警获悉余某某返回大冶市家中,于是驱车前往蹲守布控,最终将其抓获。经审讯,余某某交代其出狱后无所事事,嫌打工太累,于是重操旧业,于4月20日上午从大冶市乘车来到浠水县,沿途寻找作案目标,到达巴河镇后发现路边两家商店安装卷帘门,于是蹲守到第二天凌晨作案,得手后迅速逃跑,期间在丁司垱镇再次作案,盗窃所得现金和香烟均用于了日常挥霍。

目前,余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获得财富不能靠小偷小摸,而需要靠自己的勤劳智慧去创造,切不可走“歪门邪道”,否则,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盗意识,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审 核:吴 俊 曾春林

编 辑 : 蔡 俊 南 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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