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敲门

开门后竟遭入室抢劫

近日静海区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入户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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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3年10月,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马某一同进入某住宅小区电梯,在电梯内杨某发现马某佩戴的黄金项链价值不菲。于是,在马某到达10楼后,杨某尾随其后,看到马某独自一人进入家中,遂产生抢劫黄金项链的念头。

被害人马某“独居”“年长”且“警惕心差”,这无疑让杨某入室抢劫有了可乘之机。杨某谎称系楼上邻居,以查看电线的名义进入马某家中,在对屋内环境进行仔细观察并确定家中无其他人后,才放心“动手”。

杨某在卧室内动手

强拽马某佩戴的黄金项链

“快来人救命啊,有人抢劫啦!”在卧室内,杨某趁机强拽马某佩戴的黄金项链,捂住其嘴巴并用言语进行威胁,在相互拉扯中黄金项链被拽断,杨某只抢得一部分,马某将剩余黄金项链紧攥在手中,同时大声呼救。

然而,杨某仍“贼心不死”,一直抢夺马某手中剩余的部分,因马某迟迟不松手而未能得逞,随后,杨某因惊慌害怕迅速逃离现场。

事发后,被害人马某拨打电话报警。同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杨某抓获,并依法扣押其抢得的黄金项链,后发还。案发后,杨某家属代其赔偿马某经济损失1万元,杨某获得谅解。

杨某因犯抢劫罪手

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2万

经鉴定,涉案项链为足金材质,被告人杨某抢得的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2084元,未抢走的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13992.4元。被告人杨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最终,静海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日前静海公安还破获

一起入室盗窃案!

天津市民注意!

小偷爱撬这种锁

近日,王先生(化名)报警称家中财物被盗,良王庄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叮嘱王先生保护好现场,立即赶赴现场展开侦查。

民警到场后发现,王先生家的大门敞着,门前散落着门锁碎片,显然嫌疑人是将门锁破坏后,进入房间实施的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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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桌、衣柜、床头柜,只要是可能藏有贵重物品的地方,都被翻个“底朝天”。王先生仔细核对财物,发现金银首饰和现金都被偷了。

民警反锁定嫌疑人并成功抓获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由于周边缺少监控设施,民警扩大了搜寻侦查范围,经过反复侦查,排查发现在王先生家失窃时段前后,有个可疑的身影,在案发现场周边徘徊,由此基本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行踪不定、十分狡猾,具有极其的反侦察意识,给抓捕工作带来困难。民警一方面发动群众搜集线索,一方面组织警力进行拉网式排查,最终将嫌疑人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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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查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时,民警发现大量赃物,其中就有王先生家丢失的首饰和现金。

警察:“你为什么会选择盗窃这户房屋?”

犯罪嫌疑人:“因为这家用的是明锁,好撬……”

警察:“你平时打工能赚钱,为什么还要偷东西?”

犯罪嫌疑人:“打工赚钱太慢了,偷东西来钱快……”

警察:“偷东西来钱快,进去的更快!”

陈某(化名)对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无论楼房还是平房

务必要加强防盗措施

提高警惕防止闲杂人员骗门入室

无论是楼房还是平房,务必要加强防盗措施,安装防盗门或安防等级较高的防盗锁。

大额现金切忌存放于家中,要及时存入银行,有临时需要存放的贵重物品,要分散存放于隐匿地点。

养成随手关门的好习惯,及时反锁窗户、房门以及阳台门。防止各类闲杂人员骗门入室,窥探虚实,伺机作案;如遇收费、检修、查表、查线、安装、快递等人员,要提高警惕、辨别真伪,必要时要与其单位联系求证。

发现被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注意保护好现场,减少踩踏、减少触摸。

发现小偷正在行窃时,应保持冷静,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