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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4月1日上午9时左右,被告人肖某与家人在老家后山祖坟祭祖,肖某在坟前点燃香烛、鞭炮,10时左右把蜡烛熄灭后下山回家,10时30分许护林员在墓地附近发现火情。

经鉴定,火灾发生是肖某祭祖火种未完全熄灭,引燃地表可燃物并迅速蔓延所致,过火面积达4.87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53公顷,疏林地面积1.33公顷。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灭火费用及林木损失费共计17000元。

法院判决

衡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却因过于自信火灾能够避免,以致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达4.87公顷,其行为符合失火罪的构成要件,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来源:衡阳晚报、衡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