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官,我同意拍卖这套房屋了,拍卖出去后赶紧把我妹妹欠的那些钱还了吧。”

近日,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通过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

顺利执结5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和民间借贷纠纷案。

详情如下

据悉,黄某因为资金周转不善,向某银行以及叶某、范某等人借款10余万元。到期后黄某无力偿还借款,5起债权债务纠纷相继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起初黄某承诺尽快还款,但均未遵守诺言。

执行法官经过财产调查后发现黄某名下除了一套与其姐姐共有的房产以外无其他财产。考虑到该房产为共有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黄某姐姐,耐心向其详细解读民事执行中房屋处置部分的法律法规,并说明黄某目前的情况,希望其能够同意将该处房屋进行拍卖。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黄某姐姐同意将房产拍卖。该房产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程序,最终以43万元拍卖成功。

案款到位后,执行法官将16万余元执行款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并将剩余款项退还黄某及其姐姐账户。至此,5起债权债务纠纷案得以一次性顺利执行完毕。

┃最三明综合中国法院网编辑,转载请备注完整出处。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20楼2005(市图书馆、艺术馆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