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慕嘉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不把法院判决当回事,我真是大错特错呀。”缴纳执行款后,被执行人李某心有余悸地说。近日,新密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使“老赖”态度急转弯,双方达成和解。

原告许某与被告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新密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原告许某与被告李某曾经签订的《卖房协议》于2021年12月9日解除,被告李某返还原告许某购房款17万元,赔偿原告许某损失11万余元,共计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详细告知其执行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做了具体的说明。但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也不如实报告其财产状况。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总以各种理由推拖。

这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再次向其阐述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沟通无效后,执行法官当场向其宣布司法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仍坚持不愿履行该案案款。直至司法警察将被执行人带至医院依法进行体检时,被执行人迫于压力,突然转变态度,要求履行部分款项,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表示愿意和解,该案执结。

法官提醒: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应当及时按和解协议履行。逾期或未足额履行的,法院将恢复原判决(调解)书的执行。提醒各位被执行人,一定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消极无赖态度公然挑战司法权威不可取,积极履行义务才是正途。任何心存侥幸、妄图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