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诉求必须依法
理性表达
绝不能触犯法律底线
任何形式的扰乱公共秩序
寻衅滋事
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
泰和县公安局澄江派出所
迅速处置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
嫌疑人罗某被行政拘留15天
5月2日
澄江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
称县政府南大门处
有人挥着菜刀威胁工作人员
民警迅速抵达现场
第一时间将现场群众疏散
并试图缓解男子过激的情绪
但罗某拒不听从民警劝诫
不断挥舞菜刀
此时
前来支援的巡警大队民警
也赶到现场
手持盾牌钢叉
缓缓向其靠近
趁男子不备果断出击
夺下了罗某手中的菜刀并将其制服
民警随即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经调查
罗某前不久自驾车辆
在泰和县万合镇某乡村道路上
行驶途中不慎将车直接开入路边稻田里
后自行联系了某吊车公司
将车子吊上岸并拖至修理厂
车辆吊上来后
罗某思来想去
认为吊车公司漫天要价
便一直拖欠费用未结
并多次电话言语辱骂吊车公司老板
车子也因吊、拖车费用未结清
而被耽误进一步修理
罗某越想越气
心生不满
于是持刀到县政府准备将事情闹大
来吓唬吊车公司妥协
经进一步询问
罗某对自己扰乱单位秩序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并表示今后会理性表达诉求
目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罗某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来源:泰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