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诉求必须依法

理性表达

绝不能触犯法律底线

任何形式的扰乱公共秩序

寻衅滋事

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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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泰和县公安局澄江派出所

迅速处置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

嫌疑人罗某被行政拘留15天

5月2日

澄江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

称县政府南大门处

有人挥着菜刀威胁工作人员

民警迅速抵达现场

第一时间将现场群众疏散

并试图缓解男子过激的情绪

但罗某拒不听从民警劝诫

不断挥舞菜刀

此时

前来支援的巡警大队民警

也赶到现场

手持盾牌钢叉

缓缓向其靠近

趁男子不备果断出击

夺下了罗某手中的菜刀并将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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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随即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经调查

罗某前不久自驾车辆

在泰和县万合镇某乡村道路上

行驶途中不慎将车直接开入路边稻田里

后自行联系了某吊车公司

将车子吊上岸并拖至修理厂

车辆吊上来后

罗某思来想去

认为吊车公司漫天要价

便一直拖欠费用未结

并多次电话言语辱骂吊车公司老板

车子也因吊、拖车费用未结清

而被耽误进一步修理

罗某越想越气

心生不满

于是持刀到县政府准备将事情闹大

来吓唬吊车公司妥协

经进一步询问

罗某对自己扰乱单位秩序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并表示今后会理性表达诉求

目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罗某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来源:泰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