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档纪录片里,工作人员在跟拍深圳120救护一线的过程中,记录下几名年轻人谎报120导致急救人员跑空的一幕,事件引发广泛讨论。据《科技日报》报道,该事件曝光后,深圳市卫健委在官方平台转发了相关视频片段,配文“很好玩吗???”
众所周知,120 是全国统一的医疗急救电话,只能在遇到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危及生命的情况出现时,才可以拨打该电话号码求救。然而,在上述案例中,几个年轻人却谎报120,急救人员携带抢救设备抵达现场后,才发现现场并无病人,等于白跑一趟。
从现场无病人以及有年轻人对着急救人员比出“耶”的手势,很明显这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在戏弄急救人员,背后很可能是几个年轻人在打赌,谎报120急救人员会不会来。对几个年轻人而言只是一次恶作剧而已,但对公共安全来说这无异于一种“灾难”。
120作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热线”,显然是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种公共安全保障资源是有限的,当有限的急救资源被谎报者占用,真正需要120的患者,很可能面临电话被占线、救护车被占用……应急救而得不到急救的危险情况。
也就是说,表面上看年轻人谎报120戏弄的是急救人员,但实际上是拿真正的患者生命安全当儿戏。这充分说明这几个年轻人的成长中缺少生命常识教育,既不敬畏他人生命也不敬畏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而是将自己的快乐凌驾于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之上。
而且,这还对公共急救资源造成浪费,既浪费救护车、油料,也浪费急救人员时间。同时,也是公然挑战相关法律规定、损害法律公信力。由此而言,谎报120造成多种危害,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危险。对这种行为仅用“很好玩吗?”来质问是不够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情节可处拘留并处罚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这种行为轻则给予行政处罚,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规定看,只要谎报120导致急救人员白跑,就已经触犯了上述法律条款。即便谎报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应当进行依法处罚。假如造成了严重后果,谎报者恐怕既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为防范“大恶”,应对“小恶”说不。
再看相关真实案例。有多个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人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也有多人因多次谎报120被行拘的案例。由此可见,法律规定不是摆设,该处罚时要依法严肃处理。某些人之所以多次谎报110或120,原因之一是,前一两次谎报行为未依法处理。
所以,即便是第一次谎报120,也应该严肃处理。跑空的急救人员应该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该警告就警告,该罚款就罚款,该行拘就行拘。即便是依法进行警告,也能让谎报者警醒。但遗憾的是,在上述纪录片中,似乎未见报警和警方依法处理。
当然,“很好玩吗?”这种质问也有警示意味。但相对依法处置来说,这种用反问形式表达的质问警示作用相对弱。如何对年轻人加强生命教育、法律教育,也值得反思。一言以蔽之,应当从这个纪录片中深挖“病根”,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系统性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