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小酌、夜市宵夜
不少人总抱有侥幸
酒后驾车上路
江门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近期又查获了一批“醉猫”
现予以曝光
希望所有人引以为戒
别让酒杯变“悲杯”
案例曝光
▲陈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34mg/100ml
▲范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90mg/100ml
▲朱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57mg/100ml
▲曾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76mg/100ml
▲陈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32mg/100ml
▲游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38mg/100ml
▲覃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01mg/100ml
▲方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89mg/100ml
▲欧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63mg/100ml
▲黑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207mg/100ml
▲邝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205mg/100ml
▲苏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62mg/100ml
▲吴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97mg/100ml
▲许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69mg/100ml
▲吴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62mg/100ml
▲黄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56mg/100ml
▲黄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50mg/100ml
▲罗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48mg/100ml
▲周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47mg/100ml
▲倪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22mg/100ml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精会麻痹神经、降低反应速度
影响驾驶人的驾驶能力
各位驾驶人
要注意以下酒驾认知误区
⬇️⬇️⬇️
酒驾误区的理解
01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是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02
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来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仍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03
吃解酒药可以开车❌
解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人醒不代表酒醒,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的检查。
04
酒后骑车不属于酒驾❌
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且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酒驾后骑行稳定性更差,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5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中。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车动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酒驾。
江门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守住底线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叫个代驾,花不了几个钱
但能保住一条命
一审:贤
二审:晶
三审:辉

